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文号:巴府函〔2015〕157号
颁布日期:2015-10-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

巴府函〔2015〕1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工作要求,经清理,决定取消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4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5项。今后我市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调整的,我市对应取消、调整。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审批。其余行政权力事项,行权部门必须严格依法依规执行。

附件:1.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14项)

2.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目录(5项)

http://www.cnbz.gov.cn/xxgk/1/9/1/2016/02/145671161768810.shtml

巴中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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