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决定

颁布单位: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决定

成府发〔2015〕4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关于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川府发〔2014〕35号)精神,经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市级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其中:取消15项,调整2项。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转变管理方式,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及服务。

附件:1.取消的市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共15项)

2.调整的市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共2项)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5日

附件下载:

1.15CFF4

http://www.chengdu.gov.cn/uploadfiles/07030202090102/201502111713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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