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务信息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广安府办函[2015]38号
颁布日期:2015-02-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务信息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为更加优质高效地提供参谋服务和推进良好的网络理政服务,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提升政务信息和网络理政服务工作质量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政务信息是为政府领导提供政务服务的重要渠道,网络理政服务是创新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信息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明确政务信息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联络员,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制度,全面保障政务信息报送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2015年目标任务。

二、规范报送,明确工作重点

(一)明确报送渠道。政务信息报送和接收渠道为电子政务内网“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网址:http://24.40.2.6),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信息报送渠道为电子政务外网(网址:http://59.213.152.6),均不再接收其他渠道报送的信息。

(二)把握报送重点。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行收集和采编,内容主要包括:中省各项方针政策、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各地各部门重大项目实施和进展情况;各地各部门落实重要决策和解决重大突出问题的措施、研究制定的重要政策、举办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情况;重点工作和专项活动阶段性安排部署及进展情况等。要注重提炼工作推进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注重收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及意见建议,反映当前社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报送重大灾情、突发性事件信息。同时,要按照《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网络理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安府办函〔2013〕49号)要求,做好网络理政栏目内容保障。

(三)严格审核程序。报送的信息内容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审核,确保上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同时要加强对报送信息保密审查,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各地各单位所报送的信息必须经单位领导审签,凡未经审签的信息一律视为无效信息,不予采用。

三、严格管理,强化考核奖惩

市政府办每月将对全市政务信息采用情况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网上通报,每季度进行书面通报。

继续将政务信息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对未完成政务信息任务的单位,扣减政务信息绩效考核分;未完成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任务的,扣减效能建设相关分值。对未完成目标任务又未纳入绩效考核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将相关情况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

附件:1.2015年政务信息目标任务

2.2015年政务信息考核办法

3.2015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核办法

4.2015年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目标任务

5.2015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办事服务保障任务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27日

附件1

2015年政务信息目标任务

(一)各区市县

单位

上报省信息或专报数(条)

国(省)办采用信息(分)

信息总采用(分)

广安区

5

60

400

前锋区

5

60

400

华蓥市

5

60

400

岳池县

5

60

400

武胜县

5

60

400

邻水县

5

60

400

(二)园区管委会

单位

上报省信息或专报数(条)

信息总采用(分)

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2

40

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管委会

2

40

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管委会

2

40

(三)市政府各部门

单位

上报省信息或专报数(条)

信息总采用(分)

市发展改革委

4

40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4

40

市教育体育局

2

20

市科知局

1

20

市公安局

1

20

市监察局

1

20

市民政局

2

20

市司法局

1

20

市财政局

1

20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

40

市国土资源局

1

20

市环境保护局

2

2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

20

市交通运输局

2

40

市水务局

2

20

市农业局

4

40

市林业局

1

20

市商务局

2

20

市文广新局

1

20

市卫生和计生委

1

20

市审计局

10

市外侨港澳台办

10

市安全监管局

1

20

市统计局

4

40

市旅游局

1

20

市粮食局

10

市城管执法局

20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

20

市工商局

1

20

市质监局

1

20

市扶贫移民局

1

20

市规划局

10

市投资促进委

2

40

市档案局

10

市供销社

10

市政务服务中心

20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

市信访局

20

(四)部分驻市中省单位

单位

信息总采用(分)

单位

信息总采用(分)

市国税局

40

市地税局

40

广安调查队

40

市气象局

10

市烟草专卖局

10

人行广安市中心支行

10

市盐政处

10

广安银监分局

10

(五)政务信息联系点

单位

信息总采用(分)

单位

信息总采用(分)

市公路处

10

市招办

10

市运管处

10

市海事局

10

市交警支队

10

市房管局

10

市就业局

10

市疾控中心

10

市医保局

10

市社保局

10

附件2

2015年政务信息考核办法

一、信息采用计分

(一)《政务快讯》每条计3分,被市政府领导批示的,每条另加6分。

(二)“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市内工作动态》栏目采用的信息,每条计0.5分。

(三)对市政府办公室的约稿信息,按规定时间报送且被转报省上的,每条信息记3分。

(四)被省政府信息刊物《川政晨讯》采用的信息,每条计10分,其中被省政府领导批示的,每条另加10分;被省政府办公厅转报国务院办公厅,每条计10分,其中被国务院领导批示(或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的,每条另加20分。

(五)被市政府办公室选中转报省政府办公厅的专报信息,每篇计10分,其中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的再计20分,被省政府领导批示的,另加20分;被省政府办公厅转报国务院办公厅,每篇计20分,其中被国务院领导批示(或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的,每篇再加50分。

(六)同一条信息市上不同栏目采用或同时被市上多位领导批示的,不重复计分。同一条信息被国家、省、市同时采用或同时被国家、省上多位领导批示的,可重复计分。

(七)同一条信息联合报送单位数不能超过2个,被采用后得分由联合报送单位各计一半。

(八)各政务信息联系点超额完成任务的,其主管部门加记10分。

二、扣分

(一)未完成上报省信息或专报数的,每差1条扣信息采用得分10分,扣完为止。

(二)未依照程序,越级向省政府办公厅上报信息或专报的,不计分。

(三)对市政府办公室的约稿信息,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的,每次倒扣信息采用得分1分。

(四)报送虚假信息、未经审核报送的信息被刊用或被领导批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不计分,且倒扣信息采用得分10分/次。

(五)各政务信息联系点未完成年度信息采用任务的,按所差任务分值等额扣减其主管部门信息采用得分。

三、图片信息

各区市县全年报送图片信息不少于20条,各园区不少于10条。图片信息不纳入考核记分,只作为评先前提条件,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不得作为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四、考核奖惩

(一)政务信息考核纳入全市年度绩效考核,实行倒扣分制:凡完成年度政务信息目标任务分值的,不扣分;完成信息目标任务分值80%以上不到100%的,扣20%的年度绩效分;完成信息目标任务分值60%以上不到80%的,扣40%的年度绩效分;完成信息目标任务分值60%以下(不含60%)的,扣60%的年度绩效分;信息采用未得分的,年度绩效考核记0分。

(二)市政府每年度对政务信息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扬。

附件3

2015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核办法

一、评分原则及内容

根据区市县、园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在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中承担的任务不同,实行分类考核原则。

单位

保障内容

区市县

信息保障

园区管委会

信息保障

市级部门

信息保障

网络理政

办事服务(详见附件5)

二、评分细则

(一)区市县、园区管委会。

保障内容

评分细则

信息保障

(100分)

各区市县每天至少报送3条信息,上报信息被采用1条,计0.2分,每少报1条扣0.1分;各园区管委会每月至少报送6条信息,上报信息被采用1条,计2分,每少报1条扣1分,同一条信息多栏目采用,只计1次。

(二)市级相关部门。

保障内容

评分细则

信息保障

(40分)

市级各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任务数按时按量向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报信息,目标任务40-50分的,每月至少报送6条信息;目标任务20-30分的,每月至少报送3条信息。每采用1条即按比例计分,每少报送1条扣所得分数的一半。同一条信息多栏目采用,只计一次。

网络理政(35分)

民意直通车(10分)

市级各相关部门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均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按照国办发〔2013〕100号、川办发〔2013〕81号要求),如涉及以上内容文件,未按要求发布民意征集信息的,发现一次扣1分;各部门全年至少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1条网上调查信息,未报送,即扣5分。

百姓话题

(5分)

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关注“百姓话题”栏目,积极参与网民留言互动,对涉及本单位留言事项,要进行综合研判,对其中有价值、有意义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无法办理的应予以解释说明(按照国办发〔2014〕57号要求)。未按要求办理网民留言的,发生一次扣1分。

在线咨询

(10分)

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安排人员在上班时间内管理本单位咨询平台,接受网民咨询。市政府办将不定时抽查,对“无人在线”或“在线无人”情况,发现一次扣0.5分,若接到群众举报咨询无人答复,经查属实,除扣减分值外,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在线访谈

(5分)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2015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参加在线访谈活动,并做好访谈相关工作。不按要求开展在线访谈工作的,扣5分。

办事服务

(30分)

各栏目责任单位要负责保障、维护相应栏目信息(详见附件5),每月定期对各责任栏目信息进行梳理,及时更新办事服务政策文件及服务指南,删除已废除或错误的办事服务信息。及时报送办事服务相关信息,保障栏目需求,此项得满分。不按要求报送办事服务信息,不及时删除已废除或错误信息,发生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三、其他加分和扣分

(一)信息采用超过目标分值的,按比例加分,全年最多不超过20分。

(二)全年参加两次及以上在线访谈的单位,多一次加5分,最多不超过10分。

(三)未及时报告并修改本地、本部门网站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的错链、死链,每次扣5分;

(四)报送虚假信息、未经审核的信息被刊用或被领导批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不计分,且倒扣10分/次。

三、计分办法

各区市县、园区管委会年度考核得分为信息保障得分与加(扣)分之和;市级相关部门年度考核得分为各栏目得分与加(扣)分之和,对不涉及相应栏目保障的单位,其栏目得分为相应栏目考核指标分数。

四、考核奖惩

(一)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考核纳入全市年度效能建设绩效考核,实行倒扣分制:得分90分及以上的,年度绩效不扣分;考核得分80分及以上不到90分的,扣20%的年度绩效分;考核得分70分及以上不到80分的,扣30%的年度绩效分;考核得分60分及以上不到70分的,扣50%的年度绩效分;考核得分60分以下的,扣除年度绩效考核分。

(二)市政府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附件4

2015年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目标任务

(一)区市县

单位

任务数

单位

任务数

广安区

500

华蓥市

500

邻水县

500

武胜县

500

岳池县

500

前锋区

500

(二)园区管委会

单位

任务数

单位

任务数

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50

枣山园区管委会

50

协兴园区管委会

50

(三)市级相关部门

单位

任务数

单位

任务数

市发展改革委

50

市审计局

20

市教育体育局

50

市外侨港澳台办

20

市科知局

50

市安全监管局

50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50

市统计局

20

市公安局

50

市旅游局

50

市监察局

20

市粮食局

20

市民政局

50

市城管执法局

40

市司法局

30

市扶贫移民局

20

市财政局

30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40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0

市投资促进委

50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0

市档案局

20

市卫生计生委

50

市供销社

20

市国土资源局

50

市政务服务中心

30

市环境保护局

40

市信访局

20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0

市国税局

50

市交通运输局

40

市工商局

50

市水务局

40

市质监局

30

市农业局

50

广安调查队

30

市林业局

40

市地税局

50

市商务局

40

市气象局

20

市文广新局

50

市邮政管理局

20

市规划局

20

附件5

2015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办事服务保障任务

(按照2014年省政府对市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分解)

婚姻收养

提供婚姻登记、收养服务的相关信息。

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

教育服务

提供学前、小学、初中、高中、职业教育,教育资助的相关信息。

市教育体育局

就业服务

提供招聘和就业服务机构、外来务工人员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人才引进、劳动仲裁、劳动合同范本的相关信息。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医疗卫生

提供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查找药店、医疗健康、药品指导价、食品药品监督检查的相关信息。

市卫生计生委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社会保障

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救助、优抚优待的相关信息。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民政局

市卫生计生委

住房服务

提供商品房买卖、房屋租赁等相关信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地税局

交通服务

提供公共交通、交通设施的相关信息。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公用事业

提供市政公用设施、文体休闲、园林绿化的相关信息。

市公安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文广新局

市教育体育局

广安供电公司

广安爱众公司

企业服务

提供企业设立、工商注册登记、商标注册、合同信用、税务登记、发票业务等相关信息。

市工商局

市公安局

市质监局

市地税局

市国税局

证件办理

提供居住证、出境入境、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司法律师等相关证件办理的相关信息。

市公安局

市教育体育局

市卫生计生委

市司法局

市科知局

招商引资

提供投资环境、投资成本、重点招商项目、产业集群、招商政策、投资办事的相关信息。

市投资促进委

身份证

办理

提供身份证办理、换证、丢失补办、临时身份证办理的相关信息。

市公安局

户口办理

提供入户、迁移、分户的相关信息。

市公安局

生育服务证办理

提供一孩、二孩生育服务证的相关信息。

市卫生计生委

保障性住房申请

提供围绕保障性住房申请流程,提供保障性住房计划等信息和申请指南、申请流程、申报表格、公示的相关信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房屋产权登记

提供房屋产权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的相关信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公积金

贷款

提供公积金查询、贷款的相关信息。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机动车驾驶证办理

提供驾驶证申领、增驾、转移、期满审验、注销的相关信息。

市公安局

老年人

福利待遇

提供不同年龄阶段老人在医疗、交通、休闲、特殊养老补贴、高龄老人津贴、优待卡办理等方面福利和待遇的相关信息。

市民政局

残疾人

服务

提供残疾人证办理,残疾人教育、就业、康复的相关信息。

市残联

企业优惠扶持服务

提供我市在税收、创业、贸易、知识产权、质量管理、人力资源、技术与产品创新、融资及资金申请、专项资金等方面的企业优惠扶持政策,相关办事的相关信息。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科知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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