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迎接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迎接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7-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迎接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国务院安办从2014年5月到12月底,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由国家相关部委牵头,邀请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参加,分赴全国各地暗查暗访,曝光一批典型安全隐患。省安委会决定从6月到12月底,对各市州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其中暗查暗访不少于3次。6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川办函〔2014〕100号),对全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根据中省要求,结合广安实际,现就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迎接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区市县、各产业园区和市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时刻保持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压态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主动迎接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按照《广安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立即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迅即启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严格隐患排查,依法进行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要层层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和政府的综合监管责任,切实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凝聚安全生产合力,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广安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此次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主要是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认真做好迎接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专项督查暗访行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期间不被中、省媒体“曝光”,不被中、省通报批评。各地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中、省督查暗访组的工作,并立即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及安监部门。要重点围绕安全隐患曝光行、百名记者百矿行、打非治违专题行、安全培训专题行等活动,分行业、分专题开展好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相关活动,确保活动有序衔接。市上将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媒体记者煤矿行、‘打非治违’专题行、安全培训专题行”等专题活动,其中“安全隐患曝光行”由市政府综合督查暗访组实施,记者煤矿行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安全监管局实施,“打非治违”专题行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实施,安全培训专题行由市安全监管局实施。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
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安全工作副市长任组长的广安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市政府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9个综合督查暗访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区市县和产业园区进行暗查暗访,每月至少1次带记者随行暗访,及时曝光典型安全问题。每次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综合督查暗访组要及时将督查情况书面报送市安办,同时向区市县和产业园区书面反馈督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各区市县、各产业园区和市级各部门要在规定时限内向市安办报送工作资料,并在月底前报送当月活动开展情况。市安办要按月汇总通报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及时编印活动简报并向省安办报送工作动态信息,加强沟通联络,确保信息畅通。
附件:1.广安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2.市政府副市长“一岗双责”督导行业领域
3.广安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4.广安市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暗访工作组名单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8日
附件1
广安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着力构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化长效机制,强力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2014年7月至9月底,对全市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统称“各地各单位”)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煤矿、水陆交通、建筑施工、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消防、水利、电力、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以及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三、检查内容
(一)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规定要求,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取得实效。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16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是否落实到位,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生产经营各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是否“五到位”。
(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
1.煤矿。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和煤矿安全七项治本攻坚举措,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和边建设边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情况;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核定区域组织生产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煤矿关闭任务落实情况;停产整顿的煤矿整改落实及复产验收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等。
2.消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重点围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等情况。
3.水陆交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和“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各项工作,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长大隧道安全隐患,波形防护栏等道路安保设施建设情况;开展货车超载超限专项治理情况;查处酒后驾车、无证驾驶、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开展客运车辆、农村面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整顿和货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情况;加强客渡船监管,打击超员超载、非客船载客、争抢航道、冒雾冒险航行等行为情况。
4.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及各类施工器械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火灾、触电、倒塌等保护措施情况;施工现场电焊气焊、起重、登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5.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油库、加油站、港区等重点区域,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规定情况;打击治理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以及生产企业转产关闭退出情况。
6.金属非金属矿山。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地下矿山防中毒窒息专项整治和尾矿库专项治理情况;地下矿山建立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情况;露天矿山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和机械二次破碎的情况;查处超许可范围生产、非法盗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7.民爆物品。开展民爆行业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回头看”,检查民爆物品生产工艺、流程、设备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四超、三违”情况;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炸药、雷管等民爆物品情况。
8.石油天然气管道和城镇燃气。开展石油天然气、城镇燃气等各种易燃易爆品输送管道安全排查,整治隐蔽致灾隐患情况;油气管网建设项目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情况;与周边建(构)筑物符合安全距离要求、安全警示标志齐全完好情况;管道定期检测,保证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情况;执行管道检修维修作业许可制度情况;健全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情况。
9.食品药品加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四)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实,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完善和执行。
(五)防范汛期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特别是尾矿库、病险水库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情况,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应急预案演练和岗位人员培训情况。
四、责任分工
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是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各区市县党委、政府,各产业园区管委会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
五、检查方式
此次大检查工作采取“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的方式进行。
(一)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要将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在单位内部公布公示,接受职工监督,并将自查情况及时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中、省驻市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在内部认真自查的同时,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检查工作组,认真开展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要成立专门督查组,对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抽查,确保大检查不走样、不变味。
(三)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系统)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牵头组织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对检查过程进行督查;部门间要积极组织互查。其他部门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共同推动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牵头单位如下:
煤矿、冶金有色、通讯、电力行业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组织。
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等行业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
道路交通、消防和民爆领域市公安局牵头组织。
水上交通领域由市交通运输局(市海事局)牵头组织。
物流邮政领域由市邮政管理局牵头组织。
建筑施工城市燃气领域由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组织。
特种设备领域由广安质监局牵头组织。
水利领域由市水务局牵头组织。
食品药品加工行业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
打击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
校车和学校安全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
石油天然气管道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牵头组织。
旅游行业由市旅游局牵头组织。
商贸流通领域以及重点商场由市商务局牵头组织
农业机械行业由市农机局牵头组织。
六、检查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为两个阶段:
自查自纠(即日起至7月31日):各地各单位组织有关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督促检查(8月1日至9月30日):各地各相关部门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区市县、各产业园区要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齐抓共管”的要求,赓即成立由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强化保障,确保本地安全生产大检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市级各行业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措施有效、整改到位。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努力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各地各市级牵头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以及负责人、牵头单位和联络员名单,于7月25日前报市安办备案(联系电话:233474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严格规范检查,切实整改隐患。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流程,完善各类检查记录及相关文书手续。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并跟踪落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敢于动真碰硬,从严查处事故。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树立“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坚持安全事故“零容忍”,从操作层面倒查倒逼,一查到底,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涉及的单位和负责人一律严肃处理。对较大及以上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市政府安委会将挂牌督办,依法依规、从重从严追究责任。
(四)深入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目的意义和工作要求,鼓励引导社会公众支持并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积极宣传《广安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公众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要公开典型事故查处结果,曝光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各级安办要认真编发大检查工作简报专刊,通报工作情况,宣传先进典型,交流经验做法。
(五)健全工作制度,构建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例会、信息交流、调度统计和总结报告等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大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各地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及时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形成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健全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构建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
(六)加强沟通衔接,强化信息报送。各区市县、各产业园区、市级各牵头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大检查信息报送工作,于每月14日和29日分别向市安办书面报送月中和月度大检查进展情况(包括大检查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正反典型案例),随时报告重大情况。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区市县、各产业园区,市级各牵头部门要在2014年10月5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总结报市安办(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由市安办汇总并报请市政府审定后上报省安办。
附件2
市政府副市长“一岗双责”督导行业领域
市政府领导
督查行业领域
肖友才
重点项目建设、国有资产、民族宗教等行业领域
刘和斌
商贸、食品药品、保险、民营经济、通信、烟草等行业领域
邓文国
道路交通路面秩序、民爆物品、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活动等行业领域
陈全禄
卫生、宾馆饭店、网吧、校车、学校及周边、体育、电视网络等行业领域
席世洪
地质灾害、建筑施工、桥梁隧道、城市燃气、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星级农家乐、社会旅馆等行业领域
陈捷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工业企业、电力、金融等行业领域
钟志荣
水上交通运输、道路交通源头、运输企业、水利工程、河流、水库(塘、堰)、林业、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
附件3
广安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陈捷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安委会主任
副组长:田运富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
周明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市安办主任、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监察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气象局、市食品药监局、市商务局、市农机局、市工商局、广安质监局、国网广安供电公司、市政府应急办、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市运管处、市公路局、市海事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安全监管局,周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4
广安市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暗访工作组名单
第一组
组长:刘登宏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副组长:李华川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总经济师
成员:杨成平市航务局安监科,13330625268
邓仁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煤炭科科长(联络人),18982640111
负责督导:邻水县
第二组
组长:杨天荣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副组长:赵东市公安局机关党委书记
成员:胡全民市公路处,18090536005
王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联络人),13608274858
负责督导:岳池县
第三组
组长:江平广安质监局局长
副组长:陈琢广安质监局副局长
成员:黄河市发展改革委投资科,13982698007
魏强广安质监局特检科(联络人),13438621777
负责督导:广安经开区
第四组
组长:李胤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林华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员:唐佳市消防支队监督指导科,13882664605
唐世清市国土资源局(联络人),15082672666
负责督导:前锋区
第五组
组长:徐元武市水务局局长
副组长:胡勇市水务局总工程师
成员:卢智慧市农机局,18090290101
陈小芳市水务局规建科(联络人),18090516669
负责督导:广安区
第六组
组长:王晓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郑永锋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员:辛大勇市商务局服务业发展科,15608281717
王秋森市交通运输局(联络人),15328558748
负责督导:华蓥市
第七组
组长:曾长东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刘中平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柳娟市旅游局安全科,13882669977
李秋林市教育局(联络人),13882695107
负责督导:协兴园区
第八组
组长:王小兵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甘春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总工程师
成员:蒲翔宇市公安交警支队事故大队,13608279279
龚洋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安全科(联络人),13908286886
负责督导:枣山园区
第九组
组长:周明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王志军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成员:周璞市运管处安全科,13982613999
李才健市安全监管局监督科(联络人),18180266333
负责督导:武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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