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四川省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7-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当前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经开区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

当前防汛形势十分严峻。7月3日以来,各区县在暴雨过程中已不同程度受灾,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直接经济损失已近5000万元。据省气象局最新预测,7月4日至7月6日,包括眉山市在内的盆地自西向东还将发生雷阵雨、局部暴雨等天气过程,发生山洪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根据省政府、省防汛指挥部统一部署和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紧急行动,切实落实措施,全力做好此次集中性强降雨天气过程中的洪涝、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短期天气测报,确保信息畅通

气象、水文、防汛等部门要密切关注气象、水文发展变化,加强会商,提高短期预测预报的精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逐级传达到基层一线和具体操作层面。要特别重视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矿企事业单位预警信息的发布和传达,确保信息传导渠道畅通、及时和到位。

二、加强应急值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各部门、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工矿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区域,务必加强防汛值班,带班领导要上岗到位,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全面落实灾害应急处置措施。沿江、河、溪、沟的居住区、学校、工矿、医院等人口密集区,要全面落实防汛和地质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三、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预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各区县要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预防避让”、“主动避让”的防灾工作要求,把群众安全放在首位,要再次明确应急避险方案,责任人员、预警措施、组织方式、撤离路线、安置地点、应急保障要逐一落实到位,当发生警戒雨量可能诱发山洪地质灾害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及时果断组织受威胁区域群众提前撤离,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

四、加强城镇应急排涝,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各区县要抓紧对城区、城镇防洪隐患进行再次排查,对重点区域要落实应急排涝措施。城管、住建、防汛、公安消防等部门要落实人员、设备、物资,随时待命投入应急抢险,保证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稳定。

五、加强防汛工作领导,严肃防汛纪律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严阵以待、严防死守。一旦发生灾情,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各级防汛指挥部要密切关注汛、险、灾情,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指挥协调,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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