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数字城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数字城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湖政办发〔2009〕8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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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8-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数字城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湖政办发〔2009〕83号
为扎实做好我市“数字城管”建设工作,加快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科学规范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数字城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09]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的改革与创新,应用现代数字技术,整合现有城市管理资源,建立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监督有机衔接的“数字城管”系统,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政府及专业管理部门的城市管理职责,切实发挥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构建政府监督协调、部门规范运作、市民广泛参与的城市管理新格局,实现城市的长效化管理和常态化管理。具体达到如下目标:
1.监督及时。采用“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事件)管理法”,实现城市管理空间细化和管理对象的精确定位,及时发现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随时掌握责任主体对问题的处置情况。项目实施后,覆盖区域内纳入监控范围的城市管理问题24小时发现率达100%,规定时限问题处置情况反馈率达100%。
2.流程科学。创建“信息采集-受理立案-任务派遣-任务处置-反馈核查-结案归档-综合评价”七个环节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流程,建立市、区两级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实施“网络覆盖、一级监督、两级指挥、统筹协调、分口处理”的管理模式,逐步形成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3.处置高效。以“数字城管”的实施为切入点,整合城市管理资源,理顺城市管理职能,明确各区和市级相关部门城市管理职责,建立问责制、跟踪督办制及城市管理考核新机制,实现城市管理的刚性约束,提高处置各类城市管理问题的能力。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数字城管”实施范围为湖州中心城市建成区,按照“一次规划、统一组织、分步实施”的思路逐步推进。三县要严格按照浙政办发[2009]9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并做好与市级网络联网的准备工作。
“数字城管”实施对象以《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CJ/T214-2007)中城镇建设行业标准确定的六大类部件(包括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及其它有关设施)和五大类事件(包括市容环境、宣传广告、施工管理、突发事件、街面秩序)为主,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建设内容
1.组织体系建设。建立“1211”数字化城市管理运作模式,即“一办、两中心、一网络、一流程”。
“一办”即城管办。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常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监督考核以及“数字城管”工作的组织实施。
“两中心”即城管办下设“数字城管”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以下称“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监督中心负责监控城市管理现状,采集、受理、汇总全市城市管理的各类问题信息,视情立案;核查结案、归档、统计汇总和综合评价城市管理问题信息的处理结果。指挥中心负责根据监督中心立案批转情况,进行派遣问题处理、反馈问题处理;对城市管理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履行城市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考核评价,对各城市管理相关部门进行年度考核。
“一网络”即城市管理问题信息采集网络。按照“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事件)管理法”的要求,根据划分网格情况,组建城市管理问题信息采集网络。根据城市管理对象和内容的不同、区域重要程度的高低、路段问题发生量的多少,将网格区块分解到信息采集员,做到定人员、定责任、定区域、定时巡查。
“一流程”即数字化城市管理业务工作流程,包括“信息采集-受理立案-任务派遣-任务处置-反馈核查-结案归档-综合评价”七个环节。市有关部门必须设置信息处理终端,配备专门设备、专门人员进行管理,建立与“万米单元网格”责任相适应的处置责任体系,即时接收市级平台管理信息、协调处置问题并按规定反馈处置结果。吴兴区、南浔区可建立二级指挥系统,作为区政府指挥、调度、协调数字化城市管理事务的机构。
2.标准规范化建设。根据建设部“数字城管”建设相关要求,制定“数字城管”软硬件平台、基础数据库、技术支撑平台等建设标准。对城市管理部件、事件问题,从立案条件、责任归属、处置时限、结案条件等方面明确管理处置标准,以实现对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的身份证式管理,并作为监督考核的标准和依据。
3.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建设。按照《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地理编码》要求,将城市管理区域划分成万米单元网格,将网格内的城市公用设施和绿化景观定义为城市部件,将经常发生的各种城市管理事件和问题定义为城市事件,并委托地质测绘单位对城市部件和事件进行空间定位、身份编码和属性定义,建立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数据库,实现城市管理对象的身份证式管理。
4.信息共享系统建设。整合集成现有分散在各部门的信息化资源,包括公安的视频监控系统、环保的环境监控与应急指挥系统、城建12319热线、行政执法2121999热线、市长热线、政务信息系统等,实现信息共享。
5.评价考核监督体系建设。从区域评价、部门评价、岗位评价、监督考评队伍评价等方面,开展对各区及专业管理部门工作绩效的综合考核评价,提高城市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考核结果定期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进行公布。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核拨城市管理部件养护作业经费、监察部门进行行政效能监察的重要依据。
6.硬件及软件基础建设。硬件基础建设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网格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呼叫中心和视频监控接入显示系统建设等。软件基础建设包括“城管通”信息传输系统建设、GPS定位平台建设和数据传输、联网等。
四、推进计划
2009年以整合集成公安的视频监控系统、环保的环境监控与应急指挥系统、城建12319热线、行政执法2121999热线、市长热线、政务信息系统等行政资源为主要内容,以公用设施、园林绿化、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宣传广告、街面秩序、施工管理等内容为组织实施对象,完成湖州中心城区及南浔区南浔镇的建设任务,确保年底前资源整合到位、系统上线运行。2010年起,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和对象,力争2012年底前完成所有项目。
1.实施范围推进计划
时限实施范围建设内容要求
至2009年底湖州开发区、太湖度假区、吴兴区五个街道(朝阳街道、爱山街道、飞英街道、龙泉街道、月河街道)、南浔区南浔镇整合集成公安的视频监控系统、环保的环境监控与应急指挥系统、城建的12319热线、执法的2121999热线、市长热线及政务信息系统等行政资源。市、区一次规划,从市本级中心区域开始,逐步向周围延伸,分步实施到位。
在事件问题多发段(如各类市场周边)增设部分视频监控探头。
确定业务流程,建立组织架构,建立完善的城市管理数据库,制定处置标准,完成相关人员的招聘和培训工作,完成从发现、派遣、处理、反馈到评价的各个环节信息化,完成系统上线。
至2010年底逐步扩大至吴兴区五个街道以外、织里镇等周边区域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健全信息平台、补建专业部门对事件、部件问题处理过程的基础信息库;进一步优化整合行政资源;问题处置基本覆盖市政公用、园林绿化、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宣传广告、街面秩序、施工管理等方面;系统通过建设部验收。
2011年至2012年底湖州中心城市建成区新增城镇建设行业标准中确定的其它问题:如房屋土地类及其它有关设施等内容。适时延伸扩展对环保类问题、地下管网、桥梁隧道、城市交通等情况信息的监督管理。完成市、县两级联网,与各县实现数据交换系统对接,实施一级监督。
2.实施对象推进计划
项目内容实施年度
部
件
问
题公用
设施类水、电、气、热、网络通信、公安交警等各种检查井盖、路灯等2009年
消火栓、地灯、景观灯、电力设施、邮筒、健身设施、岗亭、各类警示牌2010年
报刊亭、电话亭、售货亭、供水器、燃气调压站、水渠、河道等2011-2012年
道路
交通类停车场(包括公交始末站)、出租车站牌(临时依靠站)、停车眯表、护栏、存车架、各类标志、路名指示牌、监控探头、交通诱导屏、信号灯、公交站亭、地下通道、高架立交桥、跨河桥、人行道、车行道、盲道等2009年
跨河管线等2011-2012年
市容
环境类公共厕所、公厕指示牌、垃圾箱、广告牌匾、店牌店招、灯箱霓虹2009年
倒粪处、垃圾中转站、流动厕所等2010年
园林
绿化类古树名木、行道树、绿地、雕塑、街头坐椅、绿化护栏、绿地围护设施、喷泉、休息亭等2009年
护树设施、花架花钵等2010年
房屋
土地类宣传栏2009年
人防工事、公房地下室等2011-2012年
其他类工地2009年
重大危险源、河湖堤坝2011-2012年
事件问题市容
环境类公共场所保洁、乱吊挂、广告破损(含遮阳篷)2009年
乱搭乱建、违章焚烧垃圾、乱开挖、乱接管排水2010年
宣传
广告类横幅乱吊挂,擅自搭建气膜、拱门和悬挂经营性气球、直幅,亮灯广告缺亮2009年
非法张贴、散发小广告2010年
施工
管理类道路撒漏、道路破损、施工维护等2009年
施工扰民、工地扬尘、无证消纳渣土2010年
突发
事件类人行道破损2009年
路面塌陷,自来水管、燃气管、热力管道破裂,下水道堵塞,污水管满溢2011-2012年
街面
秩序类流动设摊、店外经营、车辆乱停放、乱堆乱放、垃圾桶脏乱差2009年
毁绿事件2010年
商业噪音、黑车拉客、无证导游、公交车不按规范停靠站点、液化石油气无证经营等2011-2012年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数字城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明确专人,扎实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区级平台以及相配套的网络终端建设。
2.落实经费保障。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采取统一设计、分级建设,市、区分别承担经费的办法组织实施。整个系统由市级统一设计,市级平台、区指挥中心电子设备、市级部门终端由市级组织建设,区级平台以下网络与终端由各区根据统一的设计标准组织建设。所有数据普查、软件开发经费,市、区两级平台建设经费,市级部门终端建设经费,人员培训经费等由市级财政承担。区级平台与街道(乡镇)、区级部门以及与社区的网络建设费、区级平台以下终端建设费等由区级财政承担。系统上线后产生的运营、维护及信息采集员的各项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予以保障。各区政府要认真做好开展“数字城管”工作经费预算安排。
3.实现资源共享。“数字城管”工作涉及多项技术、多个部门,必须要整合集成现有分散在各部门的信息化资源。需要进行信息整合的部门,要无条件提供资源、联网并轨。在今后的“数字城管”运行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专人专机,服从指派,按要求完成问题处置和反馈工作。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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