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嘉兴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嘉兴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
| 颁布单位:浙江省嘉兴市司法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9-11-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进一步加强嘉兴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
市局各处室、各协会:
嘉兴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自今年10月份试运行以来,按照嘉司发[2009]93号文件的要求,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全局同志的努力下,明确要求,认真运作,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工作初见成效。为进一步推进工作,整合职能,提升效能,就进一步加强“中心”工作提如下意见:
一、正确把握中心职能定位
嘉兴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为市局不占编制的非建制工作机制和服务平台。以“中心”为平台,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人民调解、行政审批、司法考试等为广大群众直接服务的职能,突出为弱势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为社会公众提供基础规范的法律服务,为科学发展提供专业实用的法制宣传,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水平,从而为群众提供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打造司法行政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中心”组织领导,“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人员及分工如下:
主任:孙建良(兼),全面负责“中心”工作;
副主任:孙入增(兼),分管来访接待部(律师值班室)、公证事务部、法律援助部(12348咨询平台);
副主任:王蕾(主持“中心”日常工作),分管“中心”综合部(中心窗口)、审批服务部、律师事务部、法制宣教部;
副主任:王林飞(兼),协助“中心”主任负责人民调解部、司法考试部。
三、全面履行各部工作职责
“中心”下设9个部,各部工作人员及职责如下:
(一)综合部(中心窗口):由法制处人员进驻。蒋科任部主任。主要职责:
1、负责中心窗口接待、登记、分流工作;
2、协调中心各部开展工作,了解各部工作动态,做好中心信息工作;
3、负责中心综合性材料工作;
4、负责中心网络、信息化建设事项;
5、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二)审批服务部:由局行政审批处人员进驻,与综合部(中心窗口)合署办公。曹霞兼任部主任,汪宝成任部副主任。主要职责:
1、协助中心窗口接待、登记、分流工作;
2、承办律师、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行政审批、许可事项;
3、负责局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咨询、宣传及政务公开工作;
4、定期对中心受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5、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三)律师事务部:与局律管处、市律协秘书处合署办公。倪伟国任部主任,艾世奇任部副主任。主要职责:
1、开展法律服务宣传,介绍律师、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事项;
2、受理律师、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投诉,开展执业监督指导;
3、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社会法律服务;
4、承担实习律师考核、律师助理证、见习证发放及协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5、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四)公证事务部:与局公管处、市公协秘书处合署办公。郭伟任部主任。主要职责:
1、开展公证业务宣传,接待公证业务咨询;
2、受理公证业务投诉,开展执业监督指导;
3、组织开展公证社会服务;
4、承担公证员协会秘书处工作;
5、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五)法律援助部: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合署办公。仰金贤任部主任,余洁任部副主任。主要职责:
1、负责受理公民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和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组织、协调、指派法律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2、负责接听“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
3、监督、检查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负责法律援助工作信息的报送、统计和档案管理;
4、掌握法律援助工作中涉及的社情民意、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5、办理或协调处理其他法律援助事务;
6、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六)法制宣教部:由局宣教处人员进驻。顾海群兼任部主任,凌静芳任部副主任。主要职责:
1、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
2、组织学法用法考试,部署、落实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工作;
3、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
4、建立健全法律宣讲团,组织各类宣讲活动;
5、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七)人民调解部:由局基层处人员及行业性专业调委会进驻。冯云龙兼任部主任,周生法任部副主任。主要职责:
1、承担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工作;
2、应当事人双方或一方请求,组织开展专业性、行业性纠纷调处工作;
3、对调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行业提出防范和改进建议,并向其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调处能力;
5、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八)司法考试部:由局司法考试办公室人员进驻。庄林根兼任部主任,傅珏任部副主任。主要职责:
1、负责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工作,指导网上报名及组织现场确认;
2、组织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
3、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申请受理、授予审核工作;
4、办理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调转、备案等日常管理工作;
5、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宣传、调研等工作;
6、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九)来访接待部(律师值班室):由市法援中心人员进驻。杨有川任部主任。主要职责:
1、负责接待来访人员法律咨询事项,解答法律咨询;
2、提供基础性、公益性法律服务;
3、宣传法律援助事项,指导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
4、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四、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
1、深化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改进工作作风、树新机关形象的重要任务来抓,切实提高认识,以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明确责任和要求,全力抓好这项工作,推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的持续、健康、良性发展。
2、健全制度。加强“中心”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工作规程、学习培训、档案管理、质量跟踪、信息反馈、社情分析等工作制度,不断提高“中心”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3、提升能力。切实加强“中心”工作人员能力建设,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牢固树立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和专业意识,熟悉业务工作技能,提高接访、咨询、处置、分析等工作能力,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4、拓展服务。要处理好充分履行管理职责与拓展服务领域的关系,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社情民意,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社会群众服务需求,结合各自职能,不断创新服务方法,推出服务产品,拓展服务内容,深化服务效果。
5、统筹工作。“中心”实行“统一协调下的分工负责制”,各处室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中心”工作协调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开展进驻“中心”的各项工作。要处理好进驻人员处室管理与“中心”协调的关系,原则上以处室管理为主、“中心”协助管理。要处理好处室进驻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充分认识进驻工作是处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进驻人员不缺位、各项工作不打折,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嘉兴市司法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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