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6年度项目安排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甬政办发〔2016〕20号
颁布日期:2016-02-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6年度项目安排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6〕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宁波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6年度项目安排》已经市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六个加快”战略和“双驱动四治理”决策部署,实现“两个基本”、建设“四好示范区”,确保“十三五”发展的良好开局,今年项目安排涉及“五水共治”、现代产业培育、城市功能提升、民生福祉改善、发展基础强化等五大领域666个项目,总投资为11892.36亿元,2016年计划完成投资2189.83亿元。

各地区、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年度总体目标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市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重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宁波市重点工程评价及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对以上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定期督查、通报、考评,并将计划执行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

有关计划执行情况,请根据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通过市重点工程项目综合监管系统(http://60.190.2.124/)按时上报,重要情况随时专报。(联系人:王拥军、王文权,电话:89183991、89186803,传真:87363108)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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