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行政许可实施程序暂行规定等八项实施行政许可法配套制度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行政许可实施程序暂行规定等八项实施行政许可法配套制度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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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4-11-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行政许可实施程序暂行规定等八项实施行政许可法配套制度的通知
徐政办发〔2004〕1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苏政办发〔2004〕74号文件,我们组织制定了《徐州市行政许可实施程序暂行规定》等八项制度,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各地各部门试行。试行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反映,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报告市政府。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四年十一月十六日
徐州市行政许可实施程序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的实施,确保行政机关及时、公正地办理行政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实施行政许可适用本规定。
前款所称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是指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依法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
第三条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按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实施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认为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不合法的,应当停止适用,并及时按法定程序报送有权处理的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条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应当以本机关的名义统一实施行政许可,不得以内设机构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一个行政许可项目需要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两个以上内设机构办理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确定一个内设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已在市、县(市)、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的行政许可项目,由该窗口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第六条行政许可依法由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应当按照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要求,负责做好行政许可的统一办理、联合办理和集中办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向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提交授权委托书。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不得因申请人本人未亲自提出申请而拒绝受理,但依法应当由申请人本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
第八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通过政府公报、便民手册、新闻媒体、网站等形式将本条第二款内容及本机关的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网址、通讯地址向社会公告。
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将以下内容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办公场所公示:
(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办理期限;
(二)申请书示范文本;
(三)申请人应当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有关材料的取得方式和途径;
(四)收费的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收费许可证及核定的收费标准;
(五)具体受理行政许可的机构,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以及不履行职责应当承担的责任;
(六)受理投诉、举报的机构名称、负责人及电话;
(七)与申请人有关的法律责任;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示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申请人对公示内容有疑问,或者在当场填写、更正申请材料过程中,需要就有关问题进行询问的,行政许可受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指定的工作人员应当负责作好说明、解释工作。
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场所提供桌椅、笔墨、纸张等便民工具、设施。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作出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决定:
(一)申请人按公示要求提供了所有申请材料,且符合法定形式的;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已按要求当场更正的。
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收齐申请材料或补正的申请材料之日即为受理之日。申请材料虽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工作人员逾期未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应当作出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决定:(一)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经告知后仍未补正符合要求的材料的;
(三)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被发现的;
(四)申请人在被限制申请期限内提出相关行政许可申请的。
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作出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决定,应当依法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二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应当受理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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