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城市抗旱预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四政办函〔2007〕11号
颁布日期:2007-05-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四政办函〔2007〕11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城市抗旱预案的通知

铁东区、铁西区人民政府,市区内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四平市城市抗旱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四平市城市抗旱预案

为适应新时期城市抗旱工作需要,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按照国家和省防总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为了能够预防和迅速控制四平市干旱的发展,最大限度地减轻干旱对城市人民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等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特制定城市抗旱预案。

(2)本预案是在四平市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防汛抗旱指挥部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3)本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同程度干旱,制定节水限供、水量调度、应急开源等抗旱措施及其运用原则和启动程序,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使四平市城市抗旱工作有序进行,确保在四平市区发生干旱缺水时的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最大限度地得到保障。

1.2编制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抗旱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坚持“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的原则;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坚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坚持“依法抗旱”的原则;坚持“科学、合理、实用、便于操作”的原则。

1.3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吉林省城市节约用水条例》、《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减灾规划(1998-2010年)》、吉林省和四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编制抗旱预案的通知》。

(3)《旱灾损失与抗旱效益计算办法(试行)》、《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抗旱制度》、《抗旱标准》等。

(4)《四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及远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

2基本情况

2.1自然地理情况

四平市区位于吉林省西南部,地处松辽平原腹地,地形从东南向西北缓降。市区内有条子河(北河)及其支流南河通过。四平市区人口5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9.26万人,自然增长率4.1‰,建城区面积39.5平方公里,规划城市建设用地50.4平方公里。

四平市区属温带大陆性气候,特点是:春季干燥多大风,夏季温热、秋季晴暖、冬季漫长、严寒少雪。多年平均气温在4℃-6℃,极端最高36.8℃,极端最低-35℃,无霜期在130-145天,平均初霜在9月下旬,终霜在来年4月下旬,多年平均蒸发量1250毫米,市区盛行西南风,平均风速3-5米/秒,4、5月最大风速可达30米/秒。

四平市区多年平均降雨量为595毫米,多年平均径流深63毫米,降雨量年内、年际分配不均,多集中在6-8月份,占多年平均降雨量的70%。

2.2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四平城区主要以机械、食品工业为重点,以城乡内、外贸易为依托,工贸并举的一座中等规模的工业城市。辖铁东区、铁西区、四平经济开发区、红嘴高新技术开发区,市区内国内生产总值44.1亿元,增长率为13.9%,人均GDP为9337元。四平市城区交通发达,哈大铁(公)路、平梅铁(公)路、平齐铁(公)路和沈长高速公路纵横穿过城区,不仅是东北地区铁(公)路重要交通枢纽,同时也是商品贸易的集散地。

2.3水资源开发利用概况

2.3.1水资源概况

1.水资源总量:市区多年平均降水量595毫米,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6923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2860万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5079万立方米,重复水量1016万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资源量119立方米,是全省人均1521立方米的8%和全国人均2220立方米的5%。

2.水资源特点:一是降水量少,人均占有水量很低,是一座严重缺水的城市;二是市区供水水源主要依托市区以外地表水库和部分地下水源井供水;三是目前市区主要地表水源水质状况较差,尤以二龙山水库水质污染为重。

3.地表水系:市区地表水主要有南河、条子河(北河)、仙马泉河、二道河,均属于招苏台河流域。

南河属条子河支流,发源于四平东部小塔山,流经四平市区南部,于条子河车站北与条子河(北河)汇合,全长25.5公里,流域面积111.5平方公里。在其上游位于山门镇塔山村建有塔山小(一)型水库一座,控制流域面积12平方公里,总库容222万立方米。

条子河(北河)发源于石岭镇兰家沟、老爷庙以东,由四平市区北部流过,全长43公里,流域面积119.64平方公里。在其上游位于铁东区城东乡下三台村河段上建有下三台中型水库一座,控制流域面积104.7平方公里,总库容3973万立方米。

仙马泉河为条子河支流,发源于小塔子疙瘩岭,于洪升店汇入条子河,全长22.75公里,流域面积90平方公里。

二道河发源于市区东南部山区,流经市区后进入辽宁省境内。位于二道河支流山门河上建有山门中型水库一座,控制流域面积74平方公里,总库容2562万立方米。

4.地下水资源:根据多年来水利、地矿部门对四平市区地下水资源勘察评价成果和开发利用实际资料,市区地下水资源分布比较丰富,年可开采量2920万立方米。根据地下水埋藏条件可分为第四系松散层孔隙潜水、白垩系碎屑岩裂隙孔隙水、基岩裂隙水三种类型。第四系松散层孔隙潜水含水层一般厚2?5米,水位埋深1.5-5米。

白垩系碎屑岩裂隙孔隙水含水层组累计厚度21-147米。富水程度受地质构造控制,形成北东至南西向山前单斜储水构造带。东部低山丘陵区基岩裂隙水除局部断裂构造带单井出水量较丰富外,一般单井出水量少、无集中开发利用意义。

2.3.2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四平市城市供水主要靠二龙山、下三台、山门等三座水库和地下水水源井。

1.地表水资源

二龙山水库设计库容17.92亿立方米,死库容2.36亿立方米,二龙引水工程现为四平城市年供水能力为3650万立方米,2006年为四平城市供水525万立方米。

下三台水库设计库容3973万立方米,死库容150万立方米,年设计供水量690万立方米,2006年实际供水量681万立方米。

山门水库设计库容2235万立方米,死库容50万立方米,年设计供水量707万立方米,2006年实际供水量431万立方米。

2.地下水资源

第四系松散层孔隙潜水层一般井深8-10米,单井出水量50-550立方米/天,主要富水区在条子河下游洪升店一带,年可开采量为920万立方米。由于分布零散,一般单井出水量少,水质遭受不同程度污染,不适宜集中开发利用。目前在郊区主要用于农业及人畜生活饮用水,在城区用于基建施工、绿化、洗浴等零散用水。

白垩系岩层较富水区一般井深180-280米,地下水位埋深30-60米,单井出水量500-1000立方米/天,局部丰富段大于1000立方米/天,市区西部水量中等区100?500立方米/天,条子河以西水量贫乏区则小于100立方米/天,年可开采量2000万立方米。其水质优良,局部地段可达到矿泉水水质标准。

3.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2006年四平市区供用水总量为4257万立方米,其中,四平城区供用水总量为2957万立方米,农田灌溉及农村生活供用水量为1300万立方米。

四平城区供用水总量2957万立方米中,地表水供水量1711万立方米,地下水实际开采量1246万立方米。按取水用途分,工业用水量为1498万立方米,占城区供用水总量的51%,居民生活用水量为1297万立方米,占城区供用水总量的44%,公益服务业用水量为162万立方米,占城区供用水总量的5%。

四平市区现有地下水源深井214眼,供水目标主要是城区生产、生活等用水。这些深井主要分布在四个区域,其中:长大铁路线以东,中央东路以北区域为东Ⅰ区;长大铁路线以东,中央东路以南区域为东Ⅱ区;长大铁路线以西,中央西路以北区域为西Ⅰ区;长大铁路线以西,中央西路以南区域为西Ⅱ区。地表、地下水源分布情况详见附图1、2,深井分布及用水企业大户见下表。

四平市区深井分布基本情况

分区

井数(眼)

年供水量(万立米)

东Ⅰ

85

636.18

东Ⅱ

56

313.22

西Ⅰ

25

110.78

西Ⅱ

48

185.82

合计

214

1246.00

其中:城区取水大户基本情况

单位

井数(眼)

年用水量(万立米)

铁路

9

120

联合化

28

243

自来水

26

310

金士百

9

18

卷烟厂

2

14

合计

78

705

以上统计数据表明,市区日供用水量基本在11.66万立方米,其中城区日用水量基本在8.10万立方米左右。据2007年1月1日水文报汛资料显示,二龙山、下三台、山门水库蓄水量分别为82500万立方米、207万立方米、809万立方米。

2.4旱灾概况

以旱情较重的2003年为例,市区年供水量为3308万立方米、日均9.06万立方米;城区年供水量为2532万立方米、日均6.94万立方米。为四平城市供水的一座大型水库(二龙山)和二座中型水库(山门水库和下三台水库)处于低水位运行。下三台水库一直没有供水,山门水库当时每天只能供4000立方米,只占设计供水能力的27%,因此,城区生活生产的地表水源只能依靠二龙山水库提供,但二龙山水库水质污染严重。旱灾发生时对我市城乡工农业生产、居民生活和生态环境造成很大影响,损失较大。

2.5抗旱能力

四平市城市地表水系二龙山、下三台、山门三座水库供水能力合计为5047万立方米。其中二龙山水库年供水能力3650万立方米;下三台水库年供水能力690万立方米;山门水库年供水能力707万立方米。

四平城区现有地下水源深井214眼,年供水能力为1246万立方米,日供水能力3.41万立方米。供水目标主要是城区生产、生活等用水。

应急备用水源:发挥原有供水水库、水源井最大限度供水;启动塔山水库、转山湖水库为市区供水;启动正修建的地下水源井。

3指挥体系及职责

3.1指挥体系

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全市范围内重大突发旱灾的处理和救灾工作。总指挥由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主管抗旱工作的领导、四平军分区和四平驻军首长、水利局局长担任。由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水文局、建设局、公用局、经委、交通局、气象局、铁东区、铁西区、四平经济开发区、红嘴高新技术开发区等有关单位领导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具体负责四平市区抗旱的协调、调度、指挥及日常工作。

3.2职责

1.负责市区抗旱预案的制定和组织落实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相关系统和部门做好应对市区缺水的各项准备工作。

3.负责掌握和及时通报市区缺水的预警、信息监测、报告信息处理、新闻发布等工作。

4.负责掌握市区受旱情况,协调财政、公用、水文、气象、消防等部门做好城市抗旱的相关工作。

主要部门职责:

3.2.1市发改委:协调安排抗旱、水源建设、生态工程建设以及抗旱所需物资。

3.2.2市财政局:组织抗旱资金,配合市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下达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3.2.3市水利局:负责供水水源的统一调度,组织协调全市的抗旱工作,制定抗旱规划,对抗旱工作实行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抗旱应急工程修复,最大限度地减轻旱灾造成的损失。

3.2.4市建设局:负责供水管线等工程审查审批。

3.2.5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城市供水和水质的安全,组织实施供水管网的检查维修和应急供水设施的建设。

3.2.6市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和天气形势分析,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气象资料。及时做出旱灾天气预警,并通过广播、电视对社会发布,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组织实施人工增雨。

3.2.7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负责监测河道、水库水量,及时提供实时水情、降雨量、地面蒸发量等水文资料,对抗旱所需要雨情、水情及时做出详细的分析。

3.2.8市环保局:负责水质监测,及时提供水源污染情况,做好污染源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3.2.9市经委:负责工业企业抗旱节水的生产调度等措施的组织协调。

3.2.10市卫生局:负责市政供水水质监测与安全,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加强卫生管理工作,防止因旱灾造成饮用污水而引发痢疾等肠道疾病流行。

3.2.11市民政局:及时掌握、提供干旱灾情,负责指导协调灾民的生活安排,对绝收户和重灾户给予救济。

3.2.12市交通局:优先运送抗旱、救灾的人员和物资;为紧急抗旱提供所需要车辆等运输工具。

3.2.13市公安局:负责抗旱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打击偷窃、破坏抗旱设施的犯罪分子。协助抗旱执法部门和有关单位正常供水,维护水事秩序。为全市抗旱及时协调组织运输车辆。

3.2.14市监察局:监督、指导和协调旱期安全生产工作。

3.2.15四平电业局:保证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

3.2.16吉林省通信、移动通信、电信、联通公司四平分公司:负责搞好通信设施的检查维护,保证抗旱调度命令和雨情、水情、灾情及时准确传递。

3.2.17市广播电视局、四平日报:负责组织广播、电视、报刊对防旱、抗旱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好防旱、抗旱知识的宣传;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气象预报及时做出抗旱预警信息的发布。

3.2.18农业银行:协调抗旱物资、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等贷款业务。

3.2.19四平军分区:根据旱情和地方政府需要,指挥协调部队、民兵投入地方重大抗旱救灾工作。

3.2.20四平武警支队:安排驻地武警部队支持地方抗旱救灾,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抗旱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

3.2.21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四平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四平分公司:掌握旱情、灾情,及时承办兑付旱灾保险业务。

3.2.22铁东区、铁西区、四平经济开发区、红嘴高新技术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的抗旱具体工作。

4预防及预警

4.1预防

4.1.1旱情信息监测及报告

城市供水可通过水库蓄水情况、气象部门天气预报和水文局对地下水位的监测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各单位及时将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做到早预测、早报告、早准备、早处置并做到报告信息准确。

4.1.2预防措施

结合我市市区供水实际,确定二龙山、下三台、山门等3座向市区提供水源水库的供水原则为各水库死水位以下的库容(即兴利库容),不作供水考虑。3座水库的死水位及相应库容详见下表。

水库名称

死水位(米)

相应库容(万立方米)

二龙山

214.00

23600

下三台

205.40

150

山门

213.07

50

按照抗旱供水、取水、用水原则:先城区后郊区、先地表后地下、先生活后生产,针对市区不同程度的缺水情况,分别采取相应措施:

(1)下三台、山门水库蓄水位在死水位以上时,在保证两座水库向市区供水的同时,应制定限量限时供水调度计划,以保证供水需要。

(2)在下三台和山门两座水库不能满足市区供水需要时,应做好二龙山水库向市区供水相应准备工作,及时检修供水设备和设施,制定科学合理供水方案,保证需要。

(3)对地下水源井做好检修与维护,必要时启用地下水源,及时补充地表水源不足问题,确保市区生活、生产和生态供水安全。

4.2预警

4.2.1干旱预警

城市专项抗旱预案的干旱预警等级按照《城市干旱指标及等级划分标准》中的城市供水预期缺水率确定。共分为四级,即Ⅰ级预警(特大干旱)、Ⅱ级预警(严重干旱)、Ⅲ级预警(中度干旱)、Ⅳ级预警(轻度干旱)。

城市干旱

预警指标

预警等级

Ⅰ级预警(特大干旱)

Ⅱ级预警

(严重干旱)

Ⅲ级预警

(中度干旱)

Ⅳ级预警(轻度干旱)

城市供水预期缺水率Py(%)

Py>30

20105

4.2.2干旱预警发布

旱灾的预警由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水利、气象、公用、城建、水文等主要成员单位会商后发布。

旱情的预警可通过广播、电视和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告。

Ⅰ?Ⅳ级干旱预警颜色分别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5.1.1应急响应等级与干旱预警等级相对应,共分为四级。即Ⅰ级响应(Ⅰ级预警)、Ⅱ级响应(Ⅱ级预警)、Ⅲ级响应(Ⅲ级预警)、Ⅳ级响应(Ⅳ级预警)。

5.1.2根据旱情、灾情情况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5.1.3干旱灾害发生后,由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实施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工作。由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同级政府和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情况。

5.1.4对跨区域发生的干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市政府和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情况。

5.1.5因干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市政府和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5.2Ⅰ级响应

四平城市供水预期缺水率Py>30%时,即城区日供水量少于5.7万立方米时发生特大干旱,造成较长时间严重供水危机,为Ⅰ级响应,发布“红色”预警信号。

5.2.1工作会商

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情况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总指挥主持会商,指挥部成员参加。做出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特大干旱期一周会商一次或不定期会商,会商的内容为:

通报旱情灾情,分析研究旱情的发展趋势,确定旱情等级、范围等;发布旱情等级警示通告;根据旱情等级范围启动相应抗旱预案和抗旱措施,布置阶段性抗旱工作;分析研究抗旱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通报总结布置阶段抗旱工作;将会商结果上报。

5.2.2工作部署

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赴一线指导抗旱工作。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每天在新闻媒体发布《旱情通报》,报道旱情及抗旱情况。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工程包保责任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抗旱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在2小时内上报省、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5.2.3部门联动

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财政部门及时为灾区提供资金支持;铁路、交通等部门为抗旱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民政部门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部门及时派出医疗协助组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5.2.4协调指导

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协调指挥全市的抗旱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遇特大干旱时负责组织各相关成员单位报告、请示、信息分析、损失评估和决策参谋等各项事务,决策由指挥部做出,重大决策,经咨询抗旱专家组后做出。

5.2.5方案启动

当为市区供水的地表水源下三台水库、山门水库库水位达到死水位,不能为市区供水,只能依靠二龙山水库供水。地下水位急剧下降,深井水源减少,市区日供水量少于5.7万立方米时,对城市生活、生产造成严重损失,属特大干旱,Ⅰ级预警。缺水区域涉及市区范围内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应启动Ⅰ级预警各项应急方案。

市区发生重度缺水时,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组成工作组,召开会议落实任务,明确责任。由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通过新闻媒介向市民进行通报。各相关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市直各部门和铁东区、铁西区、四平经济开发区、红嘴高新技术开发区要落实专人负责,设专门办公室和联系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市区供水单位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缺水区域和缺水量。各部门、各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响应,密切配合。

挖掘地表水最大潜力供水,维修、启动城市地下水应急备用深水井最大限度供水。加强供水设施维修养护,确保供水泵站管线、水井等安全运行。

保证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和重点行业用水,维持社会稳定。应停止农业用水,停止向建筑、绿化、洗浴、洗车等特种行业供水,停止高耗水企业如昊华、金士百、热电厂等用水大户生产用水,调整供水方式,实行定点定时限量供水和分片供水,消防部门应备好运水车辆,随时准备为缺水区域送去应急生活用水。

在深井水源可能减少,下三台、山门水库停止供水的情况下,努力保障二龙山水库供水安全。水利、公用事业等部门及时掌握二龙山水库供水管线、泵站运行情况及城区居民、企业用水情况,财政部门要为供水安全运行提供资金保障,气象、水文部门对天气变化及时进行监测和预报,并提供实时雨情和水情信息,适时实施人工增雨。

5.2.6宣传动员

动员社会力量参加抗旱工作,参与的范围、组织程序、决策程序由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职责调动,组织自已所辖的行业部门共同节水抗旱。

5.3Ⅱ级响应

四平城市供水预期缺水率20%

(1)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会商,指挥部成员参加。做出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委、市政府。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赴一线指导抗旱工作。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包保责任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抗旱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在2小时内上报市政府和省、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当为市区供水的地表水源下三台水库停供、山门水库只能为市区供少部分水,绝大部分依靠二龙山水库供水。地下水位急剧下降,深井水源减少,市区日供水量少于6.5万立方米时,对城市生活、生产造成严重损失,属严重干旱,Ⅱ级预警。缺水区域涉及市区范围内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应启动Ⅱ级预警各项应急方案。

市区发生严重缺水时,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组成工作组,召开会议落实任务,明确责任。由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通过新闻媒介向市民进行通报。各相关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市直各部门和铁东区、铁西区、四平经济开发区、红嘴高新技术开发区要落实专人负责,设专门办公室和联系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市区供水单位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缺水区域和缺水量。各部门、各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响应,密切配合。

挖掘地表水最大潜力供水,维修、启动城市地下水应急备用深水井最大限度供水。加强供水设施维修养护,确保供水泵站管线、水井等安全运行。

保证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和重点行业用水,维持社会稳定。应停止农业用水,停止向建筑、绿化、洗浴、洗车等特种行业供水,停止高耗水企业如昊华、金士百、热电厂等用水大户生产用水,调整供水方式,实行定点定时限量供水和分片供水,消防部门应备好运水车辆,随时准备为缺水区域送去应急生活用水。

在深井水源可能减少,下三台、山门水库停止供水的情况下,努力保障二龙山水库供水安全。水利、公用事业等部门及时掌握二龙山水库供水管线、泵站运行情况及城区居民、企业用水情况,财政部门要为供水安全运行提供资金保障,气象、水文部门对天气变化及时进行监测和预报,并提供实时雨情和水情信息,适时实施人工增雨。

动员社会力量共同节水抗旱。

5.4Ⅲ级响应

四平城市供水预期缺水率10%

(1)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会商,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做出相应抗旱工作安排,启动预案,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各级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包保责任人上岗到位,指挥抗旱工作。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派工作组和专家组赴一线指导抗旱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在2小时内上报市政府和省、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当为市区供水的地表水源下三台水库、山门水库为市区供水不足,绝大部分依靠二龙山水库供水。地下水位下降,深井水源减少,市区日供水量少于7.3万立方米时,对城市生活、生产造成损失,属中度干旱,Ⅲ级预警。缺水区域涉及市区部分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应启动Ⅲ级预警各项应急方案。

市区发生缺水时,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组成工作组,召开会议落实任务,明确责任。由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通过新闻媒介向市民进行通报。各相关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市直各部门和铁东区、铁西区、四平经济开发区、红嘴高新技术开发区要落实专人负责,设专门办公室和联系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市区供水单位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缺水区域和缺水量。各单位、各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响应,密切配合。

挖掘地表水最大潜力供水,维修、启动城市地下水应急备用深水井最大限度供水。加强供水设施维修养护,确保供水泵站管线、水井等安全运行。

保证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和重点行业用水,维持社会稳定。应停止农业用水,停止向建筑、绿化、洗浴、洗车等特种行业供水,调整供水方式,实行定点定时限量供水和分片供水。

在深井水源减少,下三台、山门水库供水不足的情况下,搞好二龙山水库调水工作。

动员社会力量共同节水抗旱。

5.5Ⅳ级应急响应

四平城市供水预期缺水率5%

(1)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一名副总指挥主持会商,安排相应抗旱工作,并将情况上报省、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赴一线指导抗旱工作。并将情况在2小时内上报市政府和省、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当为市区供水的地表水源下三台水库、山门水库为市区供水不足,部分依靠二龙山水库供水。地下水位下降,深井水源减少,市区日供水量少于7.7万立方米时,对城市生活、生产造成损失,属轻度干旱,Ⅳ级预警。缺水区域涉及铁西区部分和东Ⅰ区部分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应启动Ⅳ级预警各项应急方案。

市区发生缺水时,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组成工作组,召开会议落实任务,明确责任。由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通过新闻媒介向市民进行通报。各相关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市直各部门和铁东区、铁西区、四平经济开发区、红嘴高新技术开发区要落实专人负责,设专门办公室和联系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市区供水单位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缺水区域和缺水量。各部门、各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响应,密切配合。

挖掘地表水最大潜力供水,维修、启动城市地下水应急备用深水井最大限度供水。加强供水设施维修养护,确保供水泵站管线、水井等安全运行。

保证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同时兼顾农业用水。限量向建筑、绿化、洗浴、洗车等特种行业供水,调整供水方式,实行定点定时限量供水和分片供水。

在深井水源减少,下三台、山门水库供水不足的情况下,搞好二龙山水库调水工作。

动员社会力量共同节水抗旱。

5.6响应结束

5.6.1当缺水情况得到有效控制时,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可视旱情,宣布结束应急抗旱期。

5.6.2依照有关紧急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抗旱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旱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栽。

5.6.3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6后期处置

6.1损失评估

由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旱情预测、调查分析、灾情评估,统计后上报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经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分析后汇总作为全市的整体情况。

6.2灾民救助

由受灾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向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详细情况,市指挥部根据灾情,组织协调水利、气象、交通、公安、消防、卫生、民政等部门为受旱灾区紧急抢运生活用水,启用地下水源,防止灾区疾病发生,维护灾区治安秩序,保证灾区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基本用水需要。

6.3效益评估

搞好调查、收集、汇总;对投入资金、设备、抗旱效益、效果进行分析;起草评估报告;征求意见,修订完善;核准校正,报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

7保障措施

7.1资金保障

抗旱应急经费在同级财政预算内列项,当发生重大旱情以上灾害时,由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向省申请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资金保障由财政局、发改委负责,由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城市旱情及水源供给突发情况应急使用。

7.2物资保障

干旱频繁发生城市应当贮备一定数量机、泵、管、带和供电器材等抗旱物资,由本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调用。

市级抗旱物资调拨原则:先调用旱灾地点附近的储备物资,后调用旱灾地点较远的储备物资;先调用市级储备物资,在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申请调用省储备物资。

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旱需要时,应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运、生产所需物资,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

抗灾过后,凡由市里调用的抗旱物资由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汇同市财政部门负责结算。

7.3应急备用水源准备

对市区内已有的但已封闭的地下深水井(50眼)进行检查,并进行工程设施的维修、配套,以备应急启用。

7.4应急队伍保障

抗旱期间,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将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协调工作,确保抗旱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流动灌溉、生活用水,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服务。

7.5技术保障

建设实时旱情监测和宏观分析系统,建设旱情信息采集系统,为宏观分析四平市抗旱形势做出抗旱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建立专家库,当发生干旱灾害时,由指挥部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抗旱工作。

7.6宣传与培训

7.6.1宣传

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等公众信息交流,由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同志审批后,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抗旱救灾工作。

7.6.2培训

(1)由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2)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以保证适应抗旱工作需要。

8附则

8.1编制、审查与审批

四平市城市抗旱预案由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编制,报市政府批准执行。经批准的抗旱预案,报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8.2预案修订

城市抗旱预案启用后,应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予以修订、完善。一般情况下每3-5年修订一次,特殊情况下及时修订。修订后的抗旱预案需按原程序报批。

8.3图表编制

1.四平市城市抗旱预案简表

2.四平市城区深井供水能力分布图(见附图)

3.四平市城区年供水能力示意图(见附图)

4.四平市城区不同响应等级水量供给示意图(见附图)

8.4名词术语解释

8.4.1干旱:因供水量不足,导致工农业生产和城乡居民生活受到影响,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的自然现象。从形式上可分为农业干旱、城市干旱和生态干旱。

8.4.2农业干旱:因水量不足,不能满足农作物及牧草正常生长需求而发生的水分短缺现象。

8.4.3城市干旱:指城市因遇特枯水年或连续枯水年,造成供水水源不足,实际供水量低于正常供水量,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受到影响的现象。

8.4.4旱情:干旱的表现形式和发生发展过程,包括干旱历时、影响范围、受旱程度和发展趋势等。

8.4.5旱灾:干旱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经济、居民生活和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

8.4.6干旱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水资源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8.4.7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8.4.8抗旱服务组织:是由水利部门组建的事业性服务实体,以抗旱减灾为宗旨,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开展抗旱服务工作。

8.4.9轻度干旱:当前日供水量低于正常日用水量5-10%,出现缺水现象,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8.4.10中度干旱:当前日供水量低于正常日用水量10-20%,出现明显缺水现象,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

8.4.11严重干旱:当前日供水量低于正常日用水量20-30%,出现严重缺水现象,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8.4.12特大干旱:当前日供水量低于正常日用水量30%以上,出现极为严重缺水局面或供水危机,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

附件:1.四平市城市抗旱预案简表

2.四平市城区深井供水能力分布图

3.四平市城区年供水能力示意图

4.四平市城区不同响应等级水量供给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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