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苏州市市级新增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和法定授权组织及新增调整取消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苏州市市级新增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和法定授权组织及新增调整取消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7-05-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苏州市市级新增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和法定授权组织及新增调整取消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
苏府〔2007〕8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省、市新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精神,经审核,同意新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并实施由市经贸委转入的9项行政许可项目;同意市航道管理处为法定授权组织并实施由市交通局转入的3项行政许可项目;新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3项行政许可项目;新增市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市卫生局转入的1项行政许可项目;调整市公安局等部门的10项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取消市公安局等部门的9项行政许可项目。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一、新增的行政许可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
行政许可
实施主体
序号
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
2
安全培训机构资格认可
3
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资格证审批
4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审批
5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
6
矿山企业安全条件许可证审批
7
矿(场)长安全资格证审批
8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和改扩建项目安全审批
9
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及矿山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安全资格审批
注:该局第1-9为市经贸委转出的行政许可项目
二、新增的法定授权组织及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
授权组织
名称
序号
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
苏州市航道管理处
1
在五至七级航道建设与通航有关的设施(在四级以上航道由省级以上交通部门实施许可)
2
临时占用航道设施、设置围堰、沉箱、进行疏浚、清障、打涝、吊装和装卸作业等
3
专设航标设置及搬迁、拆除航标
注:该处1-3项为市交通局转出的行政许可项目
三、新增的行政许可项目
行政许可
实施主体
序号
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
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
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
2
出口商品注册登记
3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
四、转移的行政许可项目
行政许可
实施主体
序号
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
市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
1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
注:该项为市卫生局转出的行政许可项目
五、调整的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行政许可
实施主体
原项目名称
序号
调整后的名称
市公安局
旅馆业、拍卖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1
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购买、运输、使用许可
2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使用许可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员证、爆破员证、保管员证、押运员证
3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员证、爆破员证、保管员证
易制毒化学品购用证明
4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审批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
市市政
公用局
液化气工程设计审查(1000立方米以下)液化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
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市房产
管理局
房屋装修装饰拆改主体结构、明显加大荷载行为审批
1
拆改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审批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
2
二、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质初审
市体育局
游泳救生员岗位证审核
1
体育经营活动职业资格证书审批
从事体育技能培训资格证书
六、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
行政许可
实施主体
序号
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
市公安局
1
旅游船特种行业许可
2
申领船民证、临时船民证、船舶户牌、船舶户口簿
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
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
2
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
3
国境口岸服务待业卫生许可
4
国境口岸食品卫生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认可
5
国境口岸从业人员健康证的签发
6
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
7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