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2006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文号:宿政发〔2006〕94号
颁布日期:2006-06-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2006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

宿政发〔2006〕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宿迁市2006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六月十三日

宿迁市2006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

2006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二届六次(扩大)会议和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立的目标,着力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农村改革、产权制度改革,切实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开放型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财政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不断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努力构建充满活力的发展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我市实现突破、快速崛起增添不竭动力。

1.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的原则,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完善“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许可工作机制,对重大项目实行互相衔接的“并联审批”运行保障制度,完善部门之间协作、协商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市政府办、政府研究室、发改委)

2.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配套制度和监督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把政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加快机关工作信息化建设,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平台,推行重大社会公共事项决策公示制度。(市政府办、监察局、法制办)

3.完善农村经营体制、农业服务体系。推广“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联结模式,健全龙头企业与农民长期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快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完善粮食流通体系,加快构建产销衔接新机制。加快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建立健全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实行农村劳动力“培训券”制度,完善农业实用技术推广体系。优化农民创业服务机制。(市委农工办、农业局、开发局、粮食局、人行、技术监督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4.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新一轮省对市、县财政体制调整的方案,研究制定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的办法,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非税收收缴管理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等三项改革,完善政府财政收支体系。(市财政局)

5.创新开发区管理体制。加快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革,实现由依靠政府投入、政府管理向企业开发、企业管理的自我滚动发展模式转变。创新招商方式,拓宽招商领域,完善招商引资激励机制。完善项目服务机制,深化首问负责制、项目跟踪推进制和部门落实机制,建立“项目引进一条龙服务、建设全方位服务、项目投产经常性服务”体系。推进湖滨新城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高效协调的运行机制。(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开发区、外经贸局)

6.优化服务业发展机制。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领域、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收费标准、优化连锁经营环境。加快建设区域性综合大市场和专业市场,全面实施“55210”工程。完善城市交通路网,构建城市快速交通体系。加快推进旅游投融资体制、旅游管理体制和旅游企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旅游项目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市政府研究室、发改委、交通局、旅游局)

7.优化资本市场培育机制。规范发展资本市场中介机构,提高其执业水平和服务能力。搭建企事业单位产权转让、股权流转交易平台,把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纳入规范化轨道,推动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的资本进行广泛交流。积极培育竞争性投融资机制,以竞争带动资本和其他要素的最佳配置。探索和建立应对资本市场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和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各种风险。(市人行、财政局、发改委、银监局、经贸委)

8.优化就业服务机制。健全和完善劳动力资源开发市场机制,加强下岗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创新培训机制,拓宽培训渠道,完善培训体系,建设培训载体。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支持和引导人才中介组织、职业中介组织健康发展。加快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对接,探索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大市场,提升市场化配置水平。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建立以就业为导向、以企事业需求为核心的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体系,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

9.完善土地制度、规范土地市场。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变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行政化管理为市场配置。继续完善城市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将公开竞争用地机制推向更广泛的产业用地领域。完善土地市场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土地协议出让和公开交易行为。建立健全城镇及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与考核制度。加强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的管理,有效控制土地收购储备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国土局、农工办、规划局、宿迁经济开发区)

10.创优企业服务体系。创优信息咨询、市场开发、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服务机制。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多类型、多层次的信用担保机构。建立信用担保机构外部风险补偿机制。(市经贸委、人行)

11.促进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制定出台促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配套政策,指导组建由骨干企业牵头发起、同业经济组织和相关单位自愿组成、按照市场经济模式规范运作、功能较为健全的新型行业协会。积极推进现有行业协会的重组和改造,探索新形势下行业协会管理的机制创新。(市民政局、工商联)

12.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按照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减轻财政负担、提高工作效率的目标,科学设置乡镇党政机构岗位,减少领导职数,减少工作人员,扎实推进乡镇政府转变职能、转变管理方式。通过全员分流、重新招聘、合同聘用等改制形式,转换用人机制,优化整合乡镇事业站所,减轻财政负担。(市政府办、市委农工办、人事局)

13.加快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产权转让、股权流转,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计划完成洋河、双沟、箭鹿集团等企业国有股退出。(市经贸委、财政局、工商局)

14.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围绕科学设岗、以岗定酬、竞争上岗、全员聘用、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和人事仲裁七个方面,积极稳妥推进行政管理类和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完善事业单位综合配套管理机制,探索建立统一联动的管理办法。(市人事局(编办)、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5.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探索建立投资项目审核联席会议制度,构建投资调控和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机制。推行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制度,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和项目资本金制度。建立和完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工作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有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公益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市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

16.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在坚持“一保三放开”前提下,加快建立教育发展新机制,积极推进股份制形式的合作办学,引导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吸纳社会资金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国有资本对非义务教育阶段投资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新机制。深化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引入民办学校运行机制,推动学校所有权与办学管理权分离,引导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市教育局)

17.深化卫生体制改革。按照“政府办公卫,民资办医疗”的原则,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投资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社会投资机制。建立规范统一的医疗卫生投资市场,加快国有医疗资产置换步伐,推进国有医疗卫生资产向公共领域集中。完善城镇社区医疗服务和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体系。逐步构建困难家庭医疗保障体系。(市卫生局、财政局、药监局)

18.深化科技、文化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和技术产权交易机制。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完善自主创新激励机制和动力机制。加快文化事业领域的资源整合,全面放开经营性群众文化娱乐事业。(市科技局、经贸委、广文局)

19.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逐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层次。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研究拓展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功能。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加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完善土地征用制度,探索和建立农民长期受益补偿办法。(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国土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本要点,结合实际,明确改革重点,细化创新目标,强化落实措施,大力度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市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本要点进一步细化各项改革工作,制定推进改革的实施措施和时间步骤,及时反馈改革工作的完成情况,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发展改革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紧密跟踪各项改革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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