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2-12-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徐州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强市活动的实施意见

徐政发〔2012〕1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省政府关于质量强省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发挥质量工作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市政府决定在质量兴市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质量强市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全面加强质量工作,提升质量总体水平,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开创全市科学发展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质量支撑和保证。

二、工作目标

(一)主要目标

到2020年,质量强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一批拥有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建成食品质量安全和重点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质量整体状况达到苏北领先、省内一流,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

(二)分类目标

1.产品质量目标。到2020年,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质量创新能力和自主品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品种、质量和效益显著改善,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到2015年,产品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35%,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新建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个,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农产品质量显著提高,通过有机产品认证、绿色产品认证农产品达到50和300个,无公害农产品达到3000个,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保持稳定良好。

——制造业产品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其中,地产食品省级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位于全省前5位,属地出口产品检验检疫合格率达到99%以上,主要工业产品采标率达90%以上。

——技术标准水平大幅提升。全面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努力实现国际标准化新突破,推动企业积极争取标准化技术机构,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和国家级标准,实施新兴产业技术标准专项5项,制订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分别达到50、80和50项,专利技术转化为标准达到500项,力争国际、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达到8个,新增10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新建高新技术标准化试点6个、自主创新标准化试点6个、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10个、产业集聚标准化试点3个,制定企业联盟标准50项。

——品牌战略大力实施。争创国家质量奖、江苏省质量奖和徐州市市长质量奖组织分别达到1、1和5家;争创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江苏区域名牌各1个,江苏省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2个,江苏名牌达150个,中国驰名商标达12件,江苏省著名商标达140件。

2.工程质量目标。到2020年,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到2015年,工程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工程质量水平显著提升。不出现等级质量事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国优工程奖、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数量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工程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在建筑、交通基础设施等重要工程领域拥有一批核心技术,节能、环保、安全、信息技术含量显著增加,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绿色建筑发展迅速,住宅性能明显改善。

3.服务质量目标。到2020年,全面实现服务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服务业质量水平显著提升,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服务业品牌价值和效益大幅提升。到2015年,服务业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生产性服务业质量全面提升。在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服务质量标准化。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

——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显著改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旅游、家庭服务、文化体育产业等生活性服务领域质量标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标准覆盖率大幅提升,建成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区。培育形成一批凝聚民族文化特色的服务品牌和精品服务项目,基本形成专业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模式,服务产品种类不断丰富,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行业自律能力和质量诚信意识明显增强。

——服务业品牌化步伐明显加快。新培育江苏服务业名牌企业5家,徐州服务业名牌企业20家。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质量振兴,增强质量竞争力

1.深入开展质量强企活动。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标准化和计量检测体系,积极推广现代质量管理理念和先进技术手段,着力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产业化基地等,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注重创新成果的标准化和专利化。发挥优势企业对中小企业的带动作用,鼓励制定企业联盟标准,促进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建。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强化诚信自律,树立良好形象。

2.深入开展质量强业活动。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作用,制定地区《质量强业发展规划》,推动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不断提高产品研发能力,促进自主品牌建设和行业质量提升。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产业发展政策,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健全配套的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完善行业性质量问题防范、预警、处理和自律机制,促进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3.深入开展质量强县(市、区)活动。将质量强县(市、区)目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大组织实施力度,按照“丰富内涵、提升层次、整体推进、扩大影响”的要求,全面推进质量强县(市、区)建设,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创新质量发展机制,优化质量发展环境,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水平。到2015年,所有的县(市、区)全面开展质量强县(市、区)活动并达到省级考核标准。

(二)强化质量监管,保障质量安全

1.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依法开展行政许可、监督执法等工作,将质量安全监管链条向前后两端延伸。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及重点服务项目的监管,强化对食品、药品、妇女儿童老人用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重要消费品、应急物资的监督检查。推动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强化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学校和托幼机构、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以及生产、流通、进出口、服务等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增强质量安全溯源能力,建立质量安全联系点制度,健全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强化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素质,确保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不引发重特大质量事故。

2.强化工程质量监管。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环节的监管,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各主体的质量责任,切实保障交通枢纽等重大市政工程的质量。加强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监管,督促施工和监理单位把质量安全保障措施落到实处。引导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创建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推行样板引路、标准化施工等精细化管理措施,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对市民出行和环境的影响。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提高住宅工程整体质量水平。加强工程抗震设防,增强学校、医院、住宅、大型公共建筑等抵御地震灾害能力。切实抓好交通、水利、能源和信息等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完善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争创国优工程奖和省“扬子杯”优质工程奖,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水平。

3.强化服务质量监管。着眼服务业跨越发展,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优化资源配置,重点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空间集中、产业集群、功能集成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大力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提升金融、科技服务、检验检测、现代物流、软件和服务外包的功能和水平,改善服务质量和专业服务能力,拓展功能服务业区域影响力和辐射力。积极推进生活性服务质量发展,提升商贸、餐饮、宾馆等传统服务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引导重点企业、现代服务业走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运营国际化之路,培育和打造具有徐州特色和影响的服务品牌。

4.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诚信徐州”建设,健全完善社会诚信体系,促进社会诚信意识普遍提高,不断营造更加放心的投资环境、消费环境和市场环境。建立健全规范的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机制和信息发布机制,实行质量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完善质量信用奖惩制度。整合质量安全监管信息资源,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质量信用等级指标体系和质量信用理信息化系统。鼓励和规范发展质量信用服务机构、评价机构,促进质量信用产品的推广应用。

5.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强化市场监督管理,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质量执法,严厉查办制假售假大案要案,切实加大对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和假冒伪劣商品打击力度。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或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调查处理,对确实存在问题、拒不整改或连续多次抽查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完善并落实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三)建立健全机制,提高发展成效

1.健全质量工作机制。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充分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维护质量安全,积极发挥市场和企业在促进质量发展中的能动作用。加强政府质量综合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合理配置行政资源,建立完善覆盖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的质量监管体系,提升质量监管部门的履职能力。加强质量促进方面的立法研究,建立健全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法规和规章体系,努力营造良好的质量强市法治环境。

2.完善品牌发展引导机制。深入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完善名牌培育、评价、宣传和保护机制,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商标、名牌工作,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加大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保护力度,建设有利于品牌发展的长效机制和良好环境。对拥有自主发明专利和主导起草国家标准的企业生产的产品,优先认定为徐州名牌产品,支持申报江苏名牌产品和江苏省著名商标。积极培育农业名牌,扩大对涉农企业的支持。在服务业推行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及品牌化服务,加快培育发展一批服务业名牌品牌。围绕装备制造、能源、板材家具、化工、建材、食品加工等主导产业,打造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和区域名牌,发展壮大一批在全国乃至国际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品牌企业和地标型企业。建立健全名牌产品档案,加强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跟踪管理和服务。

3.强化质量准入退出机制。发挥质量监管职能作用,对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资源浪费以及危及安全的产品,严格生产许可管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对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实施严格的召回制度。对不能满足准入条件、不能保证质量安全和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强制退出。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取缔。

4.创新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建立健全质量奖励制度,每年评定和奖励1个徐州市市长质量奖、10个左右徐州市质量奖企业或组织,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企业和全社会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完善质量奖评审工作机制、推广工作体系和服务工作平台,不断提升徐州质量竞争力。鼓励争创国家级、省级质量奖,进一步激发广大企业和全社会创造质量、追求卓越的积极性。

(四)夯实质量基础,打牢发展根基

1.加强标准化工作。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推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加强标准化与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的有效衔接,构建标准与标准化研发基地,建立完善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标准体系。完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快速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机制。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推动优势技术与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增强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鼓励企业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推进产业联盟标准化,力争掌握产业和行业发展的话语权。鼓励企业争创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和江苏省标准创新贡献奖。

2.加强技术基础工作。以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和服务保障为着力点,建立适应徐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计量保障体系。加强计量检测能力建设,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强化工业计量和民生计量,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检测体系,科学应用计量数据,进一步提高计量管理水平。深化能源计量和环保计量,促进节能减排、降本增效。参照国际通行规则,依据法律法规,采用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认证认可管理模式,提升认证认可服务能力,提高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效性,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培育和规范认证、检测市场,加强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监督管理。

3.加快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遵循合理布局、开放共享的原则,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地方产业特色相匹配的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以国家级和省级产品检验检测中心、能源计量数据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为主体,优化资源配置,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源整合,在高新技术、新兴产业、节能减排等重点领域,力争新建一批高水平国家级、省级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不断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科研水平。

4.实施质量提升工程。以争创江苏省质量奖、市长质量奖为载体,在农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行业全面推广卓越绩效管理、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通过建立卓越绩效管理孵化基地,着力打造一批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实施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加强质量教育培训,努力培养一批高素质的质量工程师、自评师、审核员、检验员和设备监理师,积极探索建立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实施可靠性提升工程,依靠技术进步、管理创新和标准完善,提升可靠性水平,促进我市产品质量由符合性向适用性、高可靠性转型。实施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工程,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和服务质量测评体系,在重点服务领域建立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促进服务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5.加强质量创新能力建设。积极同国内外著名机构、高校合作,加强质量管理理论、方法和技术体系研究,提高质量科技成果转化率。编写全市宏观质量分析报告,加强产品生产、商品流通、建筑工程等相关领域质量状况分析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组织开展全市企业质量竞争力测评活动,邀请国内知名质量管理专家,对有代表性的重点工业企业进行测评,分析查找我市企业质量竞争力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提升企业的质量竞争力。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一批重点突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卓越绩效孵化基地等质量创新基地。推动实施重大质量改进和技术改造项目,培育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新优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徐州质监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市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考核检查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徐州质监局,具体负责协调和推进质量强市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地区的具体工作。

(二)落实目标责任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本地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总体目标,并在总体目标的框架内提出分年度实施的阶段性目标,制定相应的定量或定性指标,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企业及社会有关方面,签订质量目标责任书。各有关部门要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抓好本系统的质量工作,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活动目标得到全面落实。

(三)强化检查考核

制定质量强市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市政府每年对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及效果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对质量强市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严格质量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严肃查处质量事故涉及的渎职腐败行为。

(四)加大政策扶持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建设质量强市,制定促进质量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完善相关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税、人才培养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质量和名牌推进奖励政策,对获得省级及以上质量奖和名牌产品的组织,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建立稳定的质量工作投入机制,各级财政逐年增加名牌建设、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应急体系建设和质量监督抽查等经费投入,为质量强市建设提供有效保障。

(五)营造良好氛围

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报道质量强市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形成“人人参与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要结合“质量月”、“安全生产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等主题活动,积极开展质量服务进社区、质量宣传进学校等活动,使质量工作贴近民生扎根基层。要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质量监督方面的积极作用,商会、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要依据市场规则建立自律机制,引导企业强化质量信用,咨询服务机构要积极开展社会性的质量宣传、教育培训和技术咨询等各项服务,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全力构建政府、企业和社会重视质量、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徐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4日

延伸阅读

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定西地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若干政策规定》等7件涉及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定西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监督规定

定西市行政机关联合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