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立城镇齐家村行政区划和明确长春电影城管理局管辖区域范围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立城镇齐家村行政区划和明确长春电影城管理局管辖区域范围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1999-12-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长府发〔1999〕85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立城镇齐家村行政区划和明确长春电影城管理局管辖区域范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1999年7月23日市委常委会议讨论的意见,为加快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的建设步伐,市政府决定调整新立城镇齐家村行政区划,明确长春电影城管理局的管辖区域范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关区新立城镇齐家村行政区划
(一)将新立城镇齐家村小刘家沟、大刘家沟、上齐家窝堡、东边王和薛家店5个村民小组划归玉潭镇,组建为玉潭镇永新村。
(二)将新立城镇五四村前高家、后高家和小高家3个村民小组划归新立城镇齐家村,齐家村辖范家桥、下齐家、西边王、前高家、后高家、小高家等6个村民小组。
二、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长春电影城管理局的管辖范围
长春电影城管理局的管辖范围为翔云街、湖西路、正阳街、普阳街、春城大街红线外353259平方米区域。按市委、市政府对几个开发区实行封闭管理的要求,上述范围内原属绿园区春城街道办事处管辖的8万平方米土地和格林梦水乡占地范围的有关管理权限划归长春电影城管理局。
三、几点要求
(一)各有关方面要从全市发展的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实施这次局部区划调整和明确长春电影城管理局管辖范围的重要性、迫切性,坚决服从并认真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决定。
(二)南关区、绿园区、净月开发区、汽贸开发区要认真做好有关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认真解决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有关问题。.
(三)市民政局要会同南关区、净月开发区迅速做好有关村民小组的划转交接工作,做好新立城镇与玉潭镇的勘界工作,组织协调好汽贸开发区和绿园区向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长春电影城管理局移交有关管理权工作。
(四)市土地局要帮助新立城镇搞好民营工业园区和镇区土地利用规划;市规划局要帮助新立城镇做出与净月分团规划相衔接、相协调的镇区建设发展规划。市直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按市政府确定的有关意见,做好各自的工作。
长春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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