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供热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两会四节”期间供热工作的紧急通知
哈尔滨市城市供热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两会四节”期间供热工作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城市供热领导小组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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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2-12-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哈热办发[2002]18号
哈尔滨市城市供热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两会四节”期间供热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供热单位:
目前,市政协会、人代会和元旦、冰雪节、“十冬会”、春节已经到来或即将到来,为做好这一期间供热工作,提高供热质量,维护“两会四节”期间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当前供热工作的重要性。现在我市已进入严寒期,特别是“两会四节”期间一系列重大活动和传统节日陆续到来,给城市供热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做好城市供热工作,确保广大居民群众住上暖屋子,是维护社会稳定大局,迎接全市一系列重大政治经济活动,保证居民群众过一个喜庆祥和节日的迫切需要,也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供热单位要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两会四节”期间供热工作抓紧抓好。
二、千方百计确保供热质量。从现在开始到春节这一期间,城市供热工作面临诸多繁重的任务。各供热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打破节日期间常规的作息方式,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突出抓好供热质量。凡具备连续供热条件的锅炉,都要实行连续供热或准连续供热,不具备连续供热条件的要延长供热时间,每班次供热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确保居民室温达到16℃以上。要定期走访用户,实地测温,征求住户的意见,不断提高供热质量,确保居民满意率达到100%。
三、进一步加大热费收缴力度。足额收缴热费是做好供热工作的根本保证。各供热单位要把收缴热费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全方位组织开展热费收缴会战,层层落实收费包保责任制,实施“拉网式”收费,走收到位率要达到100%,切实做到不漏一栋,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进一步扩大依法收费覆盖面,以欠费较大的企业、个体私营业户和欠费“钉子户”为重点,按程序向供热主管部门提报欠费明细,由供热主管部门下达《限期缴纳热费通知书》,敦促交纳热费;对拒不缴纳的单位,由供热主管部门提请各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切实做到制裁一批,震慑一批,教育一批,带动一批。
四、认真做好供热补贴工作。核发供热补贴是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安排好困难职工生活一系列指示精神的实际步骤。各供热单位要按照市财政局、市供热办《关于明确2002——2003年度政府补贴范围和标准的通知》精神,认真填报《热费补贴人员审批表》、《热费补贴人员明细表》,进行分类统计汇总,务必于2003年1月10日前报市供热办,逾期不报不予受理。
五、切实做好供热优质服务工作。坚持供热服务公开制,各供热单位要全面开通各级值班电话和报修电话,组织应急的维修抢险队伍,配全配齐工具、材料和车辆,做到随报随修,确保“两会四节”期间供热不间断。要切实加强供热设施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切实做好“两会四节”期间值班值宿工作,继续实行“三级值班”和“三不下岗”制度,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来电来访,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绝不允许矛盾上交、推诿扯皮。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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