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乡以上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乡以上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1999-09-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乡以上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白山政发[1999]18号
白山政发[1999]18号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山市乡以上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局室、中省直企业:现将《白山市乡以上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九年九月八日
白山市乡以上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白山市人民政府1999年8月)为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的工作效率,改进机关作风,增强行政权利运行的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强化廉政建设,推进市政府机关“五字、四有”规范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吉林省县以上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在总结前段市直5个部门推行公开办事制度经验基础上,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一)政务公开的范围。县(市)区、乡镇政府及其部门,重点是各级计划、经贸、教育、公安、民政、人事、劳动、建设、国税、地税、工商、卫生、土地、环保、技术监督等部门;受政府部门依法委托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重点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建筑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重要事项和项目审批、办证单位、批指标、批额度、执法办案、监督检查以及行政处罚等关键部位。(二)政务公开的内容。除法律、法规和纪律必须保密和不适宜公开的内容外,凡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定权利相关的事,凡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都要最大限度地实行公开;凡可以公开的权力,都要公开操作,自觉地接受群众监督。1、公开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的职责和管理权限。包括职责、机构设置和办事人员的职务及名称、工作范围、权限等。2、公开办事依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3、公开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实施的政策、规定和适宜公开的文件以及政府的重要工作,包括政府决定的资源分配、重大工程招投标、公共采购等。4、公开办事条件、标准和要求;公开办事程序,包括办事步骤、环节和手续;公开办事时限,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时限和办理有关事项的时间;公开办事结果;公开便民措施。5、公开办事纪律和廉政勤政制度,包括廉政制度、监督办法及违章违规违纪的处置措施等。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包括群众投诉办法及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行为的追究措施。(三)政务公开的形式。紧密结合各自工作的特点和实际,本着便于群众了解,便于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确定适当的公开形式。1、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2、通过文件、办事手册、宣传资料以及公示栏、公告栏等形式公开。3、通过新闻发布会、旁听会、说明会等会议形式公开。4、通过办事指南、办事流程表、桌牌明示等导示性载体公开。5、通过电脑查询、互联网等形式公开。6、通过其他适当形式公开。二、近期市政府及所属部门要重点抓好的几项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以上实行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的要求,市政府及所属部门近期重点抓好以下9项工作。第一,实行公务员上岗挂牌服务制。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一律实行上岗挂牌服务,明示本人姓名、职务、工作职权等。第二,部门设置政务告示栏。各部门特别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部门、单位都要选择适当位置设置政务公告栏,在公告栏中明示部门及单位的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公开办事的文件依据、条件、办事程序、责任追究办法和监督举报电话。公告栏还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办事热点,适时更新内容。第三,坚持新闻发布会制度。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每月就全市经济社会运行情况、市政府重点工作、与人民生活相关的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市政府重大决策等向新闻媒介及市民进行通报、宣讲和做出说明。第四,实行会议旁听制度。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相关的市政府专题会议根据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旁听,并听取意见和建议。第五,强化市长公开电话。在市政府办公室设立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并建立由市政府本级、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及有关窗口单位组成的市长公开电话三级办事网络,开通“12345”市长公开电话专线,对社会公开承诺“有诉必接,有接必办,有办必复”。第六,在互联网上开通市政府网站——“白山之窗”。在该网站上公开市政府重要政务活动、文件查询、市长电子信箱及部门工作职责、电话号码、办事指南等凡适宜公开的事项。第七,实施政府采购制度。颁布《白山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成立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实行向社会公开招标,并将采购结果向社会公开。第八,实行“一站式”办公。为方便群众和基层单位办事,对办一件事或审批一个项目涉及几个部门办理、审批的,由主要部门牵头,将所涉及的部门、单位集中一个场所,实行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第九,向社会明示办事审批、收费权限和标准。通过部门申报、组织人力按有关规定逐一进行审查后,向社会正式公布,除批准的权限和收费外,其他一律废止。三、工作要求(一)工作步骤。(1)准备实施阶段(9月1日——30日)。市政府及所属各部门要按要求抓紧实施近期要抓好的9项政务公开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相关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采取能够实行的公开行式,立即着手实施公开工作,同时,结合本地、本部门及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出具体的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分别报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备案。(2)实施检查阶段(10月1日——30日)。市政府组织巡视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及政府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本方案要求的限期整改,对效果明显的,及时总结经验在全市交流、推广。(3)巩固提高阶段。各地各部门要在总结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从11月起,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形成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确保问题得到解决的和工作取得实效的一套政务公开的制度和方式方法,提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二)组织领导。市政府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所属各部门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政务公开工作。市政府实行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领导主持召集,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监察局局长、人事局局长、法制局局长、市政府督查室主任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检查督办,考察评比等工作。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要强化措施,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建立相应的指导、检查机制。(三)领导责任制。实行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对不认真实行政务公开,工作流于形式,群众不满意的,要实行责任追究。同时采取群众、企业评议、检查组考评等实施评价考察,结果与工作责任制、年度政绩考核相联系,与评先选优和奖惩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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