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奋斗目标总结考评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奋斗目标总结考评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12-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宁政办发(2006)174号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奋斗目标总结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6年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奋斗目标,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奋斗目标总体执行情况良好。为认真总结全市目标完成情况,表彰先进,发扬成绩,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06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奋斗目标总结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工作原则
考评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面向基层、面向区县,增强广泛性和代表性,集中反映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充分代表在奋斗目标完成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二、考评工作分工
市发改委和各目标归口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全市目标考核评比工作。市各目标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考评归口管理目标的责任部门和具体承办单位;市发改委具体负责组织考评各区县政府目标执行情况,并根据各区县政府推荐,考评区、县属单位。
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由市发改委牵头,召集有关部门对初步评比结果进行审核、汇总,提出送审意见,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三、考评范围和依据
考评范围:列入市奋斗目标管理的各项内容。
考评对象:市奋斗目标责任部门、责任人,以及具体承办单位及主要负责人。
考评依据:市统计局审核确认的统计数据和市各目标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的目标完成情况。
四、考评工作基本要求
参评资格: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严重违反法纪的单位或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参加年终评比资格。对目标考评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现象,要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责任。
推荐名额:全市推荐有功单位50个、有功个人50名、先进单位100个(名额分配见附表)。
报送时间:各目标归口管理部门将目标完成情况总结材料、考评结果、推荐名单于2007年1月10日前报送市发改委。
附件:
1、南京市2006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奋斗目标评奖名额分配表
2、2006年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办法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南京市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奋斗目标评奖名额分配表
归口分配名额归口考评部门
有功单位有功个人先进单位
合计5050100
综合口649市政府办公厅、发改委
工交口468市经委
城建口5710市建委
外经口326市外经贸局
科技口436市科技局
农经口334市发改委
商贸口225市商贸局
社会事业口336市发改委
区县131339各区县人民政府
金融系统222市发改委、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
其他(含私营个体经济、外地在宁企业等)555市发改委、工商局、科技局、经协办
附件二:
2006年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办法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进一步调动各区县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全市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区县主导功能及建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若干意见(试行)》(宁委办发〔2006〕16号)文件要求,经认真研究,现制定2006年度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各区县人民政府
二、考核内容
市下达的年度区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考核目标(见宁发改综合字〔2006〕159号)。
三、考核方法
1、基本分:总计100分,每项目标确定相应分值(见附表一),达标则得相应分值,不达标则不得分。各项目标的完成实绩,在各区县自报的基础上,以市有关单位提供的核准结果为准(核准单位见附表二)。
2、附加分:玄武、白下、秦淮、建邺、鼓楼、下关等6个区选取服务业增加值、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等3个指标,分别按净增数和增幅排序,每项指标第一名到第三名分别加6分、4分、2分;雨花台、栖霞、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等7个区县选取工业增加值、农民人均纯收入、绿化造林面积等3个指标,分别按净增数和增幅排序,每项指标第一名到第三名分别加6分、4分、2分。
基本分和附加分汇总形成各区县综合得分。
四、奖励办法
分两个组进行计分考核,玄武、白下、秦淮、建邺、鼓楼、下关等6个区为第一组,雨花台、栖霞、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等7个区县为第二组。根据各区县得分排名情况,结合目标奖励的名额分配,第一组评出1个建设新南京有功单位、2个建设新南京先进单位;第二组评出1个建设新南京有功单位、3个建设新南京先进单位。
重点考核目标基本分值表
城区郊县
目标分值目标分值
一、经济发展(40分)一、经济发展(50分)
地区生产总值2分地区生产总值2分
服务业增加值比重5分工业增加值比重5分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分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分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分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分
服务业投资比重5分工业投入5分
地方外贸出口2分地方外贸出口2分
实际利用外资2分实际利用外资4分
特色目标4分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5分
特色目标4分安全生产3分
特色目标4分特色目标5分
二、社会和谐(30分)特色目标5分
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分特色目标5分
就业6分二、社会和谐(30分)
保障5分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分
养老机构3分农民人均纯收入6分
社区卫生3分就业4分
住房3分农村中小学教育设施3分
社会治安4分养老机构3分
三、城市管理(15分)社区卫生3分
“双拆”任务4分农村商贸设施建设3分
“城中村”改造4分社会治安4分
城市公共设施4分三、环境建设(20分)
安全生产3分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4分
四、人居环境(15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4分
绿色社区4分环境保护重点项目4分
环境质量4分农村实事工程4分
公共绿地建设4分绿化造林4分
环境建设重点项目3分
重点考核目标核准单位表
序号目标内容核准单位
1地区生产总值市统计局
2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市财政局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市发改委、统计局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市商贸局、统计局
5实际利用外资市外经贸局
6地方外贸出口市外经贸局
7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市发改委、统计局
8服务业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市发改委、统计局
9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市经委、统计局
10工业投入市经委、统计局
11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市经委、统计局
12安全生产市安监局
13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市发改委、统计局
14农民人均纯收入市委农办、统计局
15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6软件产业、科技园区市科技局
17服务业重点项目市三产办
18商贸零售业、农村商贸设施建设市商贸局
19农业龙头企业市发改委
2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市卫生局
21福利机构床位、农村敬老院市民政局
22三房工程市建委、市房产局
23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市综治办
24“双拆”、“城中村”改造等任务市建委
25旅游业发展市旅游局
26城市公用设施建设改造市市政公用局
27农村中小学教育设施“四配套”工程市教育局
28绿色社区创建市环保局
29区域环境质量市环保局
30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市环保局
31城区绿地建设市建委
32重点环境建设项目市建委
33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市委农办
34农村实事工程市委农办
35绿化造林市农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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