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经济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2004-01-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处室: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杭州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杭政函[2003]174号)和〈关于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306号)文件要求,市经委决定对各处室的有关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清理范围:

1、由本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

2、本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以本单位名义和以本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名义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

3、由本单位承办行政许可初步审查工作,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

4、由本单位联系或者归口管理的市政府直属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

5、由本单位实行垂直管理的区、县(市)行政机关或者机构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

二、清理要求:

2004年元月九日前各处室请按杭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理表格要求,逐项填写,最后将清理结果报法规与产业政策处。

附:杭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理表及填写说明。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二00四年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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