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5-09-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通知

信政文〔2005〕1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对市直各单位行政许可项目再次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决定保留的266项行政许可项目予以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推行公示制度,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规范行政行为。要积极推进政府管理体制创新,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和“窗口”建设,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正确有效地履行管理职能,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为建立和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快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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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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