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2年度文物保护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的通知
关于征集2012年度文物保护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5-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征集2012年度文物保护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的通知
办博函〔2012〕3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各有关单位(委员单位、科研基地):
为了加强文物保护行业标准化建设,加快行业标准研究制定进程,充分发挥标准对文化遗产事业科学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经我局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文物保护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的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符合《国家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国家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针对文物、博物馆行业的共性技术、文物保护规范化管理、促进行业科技发展和成果推广转化等方面的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出本年度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
二、征集范围
本年度征集以《文物保护行业归口管理范围》(附件1)为依据,继续开展文物、博物馆行业急需的基础标准、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征集工作,重点支持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取得的成果转化为行业标准的项目。
2006年至2011年已立项的文物保护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订计划项目(附件2)不在本次征集范围之内。
三、征集方式与要求
(一)本次征集采取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并行报送的方式。本通知、附件及所需表格可登陆“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平台”(www.chst.cn或kj.sach.gov.cn)查询和下载。
(二)项目建议需填写《文物保护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附件3),每项建议填写1份,同时填写《文物保护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汇总表(2012年度)》(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电子文档一并发送。
(三)本年度征集工作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10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春玲施晨艳
电话/传真:010—8465215659881628
E-mail:[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2号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转标准办)
邮编:100029
附件:1.文物保护行业标准归口管理范围
2.22006—2011年已立项文物保护标准研究制定计划项目一览表
3.文物保护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书
4.文物保护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汇总表(2012年度)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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