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开通成绩查询系统的通知

颁布单位: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公布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开通成绩查询系统的通知

日前,2014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阅卷评分及审核工作已经结束,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现将各级别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如下:

一、统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统计、审计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39号)文件精神,2014年度统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二、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2014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2014〕2号)文件精神,2014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标准为90分(试卷满分为150分)。

考试成绩自即日起至2015年1月3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上提供查询。应考人员可以登录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点击“成绩查询”,输入准考证号和考生姓名进行成绩查询,网上查询的成绩仅供参考。

合格证书由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或主管部门颁发。

特此通知。

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4年12月18日

延伸阅读

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定西地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若干政策规定》等7件涉及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定西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监督规定

定西市行政机关联合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