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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费翔到天津市演出的批复
| 颁布单位:文化部 | 文号:文市函〔2011〕1055号 |
|---|---|
| 颁布日期:2011-06-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费翔到天津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1055号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你局津文广外〔2011〕4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天津市对外文化交流公司与天津天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共同邀请美籍歌手费翔,于2011年7月22日到天津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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