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未取得许可证的商品房买卖

发表时间:2016-07-20 浏览次数:374

开发商未取得许可证的商品房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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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买受人在与开发商出卖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开发商(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返还预付款和赔偿自己的损失。但是如果在买受人起诉钱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合同可以认定有效。甲在2008年初购买了乙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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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解读

买受人在与开发商出卖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开发商(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返还预付款和赔偿自己的损失。但是如果在买受人起诉钱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合同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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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案例

甲在2008年初购买了乙开发公司的商品房一套,甲在与乙签订购房合同时,甲预交10万元定金,该公司出具了收款收据。1年后,乙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甲得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合同。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乙公司在房屋买卖中故意隐瞒自己未取得房屋销售许可证,该行为构成欺诈,甲乙之间的购房预售合同无效,乙应返还甲的购房款10万元,同时赔偿甲4300元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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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

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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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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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攻略

__起诉所需材料 __起诉管辖法院 __起诉管辖法院 __诉讼流程图

  •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如被告户口不在宝安,须提交被告在宝安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该证明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

4.其他证据。

  • 房产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一, 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 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 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 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 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 房产纠纷中,通常是因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所产生。

第一, 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 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 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 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 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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