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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工伤事故赔偿协议
发表时间:2016-05-13 浏览次数:385
甲方:
乙方(与受害人蒋某某关系:父女):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乙方家属蒋兴义在甲方工地工伤死亡一事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一、甲方同意一次性给付乙方六十三万元赔偿金,此款于2014年11月8日上午10时前通过银行汇款方式直接打到乙方提供的帐户;( )
二、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赔偿数额后,不再追究甲方其他责任(包括刑事、民事),并不再向其他人主张权利;
三、上述六十三万元赔偿款具体包括:死亡赔偿金509940元、丧葬费25692元、被抚养人生活费(父母14536元、儿子7268元)、精神抚慰金50000元,其他奔丧费用22564元;
四、甲乙双方约定自甲方将六十三万元赔偿款一次性转入乙方帐户时,本协议生效;
五、甲方保证于2014年11月8日上午10时之前将此款打入乙方帐户,届时不到帐,此协议作废,乙方不再履行该协议,并保留诉讼的权利与其他法律赋予的权利;
六、乙方保证收到上述赔偿款后,与甲方之间关于工伤赔偿事宜完结,乙方均不得向与此工程有关的各方当事人主张任何权利;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可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效力相同;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留内蒙古某某律师事务所一份存档;
甲方:
乙方:
二○一四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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