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发表时间:2016-10-08 浏览次数:345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担保人):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及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承担连带担保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借人民币 万元,借款期限为 ,利息为 ,乙方应自借款发生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向甲方还款港币2万元/月;

二、丙方自愿为借款人的上述借款本息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息、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损失,损失包括: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拍卖费等。担保期限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任何情况下,乙方如不能按照上述借款方式以及日期还款,甲方随时可以要求丙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签约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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