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销售合同

发表时间:2016-03-23 浏览次数:123

合同编号:

甲 方:上海 有限公司

地 址:

乙 方:

地 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商品销售事宜,订立本合同:

商品

商品名称、规格、金额:

序号商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额备注

1

2

3

4

5

6

7

8

上述商品金额共计:

rmb:____ 元,即:人民币__佰__拾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

上述金额若不相符,以汉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甲方提供的上述商品应符合规定的质量和要求。

二、交货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地点如有变动,乙方应出具书面说明。

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交货方式:甲方送货,运费由___ 方承担

乙方自提

甲方商品自乙方在送货单或提货单上签字之时风险转移至乙方,乙方或乙方授权人在签字时应核对商品名称、规格、数量,签字后即视为验收完毕。

验收合格之后,非因质量原因,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货或要求更换。

三、付款

付款条件和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___%,即:

人民币______ 元,作为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不得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0%)。

乙方应于甲方交货验收完成后 日内结清余款,即人民币___元。

付款方式:

□现金 □支票 □贷记凭证 □银行汇票

乙方全部货款未付清之前,合同约定之商品的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

四、售后服务

甲方承诺,本合同约定商品在正常使用和维护的情况下,甲方将提供免费保养___年,保养范围包括:___,耗材费用另计。

五、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风灾等)逾期交货,应按逾期交货金额的千分之五/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非因不可抗力而不能交货的,应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责任:

非因不可抗力,乙方拒绝接受商品的,应按拒绝接受商品总金额的千分之五/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未能及时接受约定商品产生的往返运费、额外仓储费用等实际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拒绝接受商品达60日,甲方可按实际情况处置约定商品。

乙方逾期付款,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履行产生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七、其它

甲、乙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甲 方:上海 有限公司 乙 方:

经 办 人:经 办 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 户 行:

账 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银行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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