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是什么样的

作者:佚名 时间:2020-05-25 23:09

所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本案中该单位与张某制定的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单位与张某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在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双方协商或法定情形下,双方也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对而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更加有利,因为可以让劳动者在用人关系中更加稳定长久。

在单位干了11年签的是无固定期合同,现在单位不想签约了,员工能得到什么补偿?既然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不愿意签了,也就意味着这是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偿,并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

接下来我们就来讲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是什么样的希望这里我们的总结对大家有所帮助。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形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