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创业资讯 > 涉外法律 > 抢夺罪立案标准最新
律咖五大服务保障
  • 资质认证

    服务商100%实名审核认证

  • 价格透明

    明码标价,透明实惠

  • 信息安全

    保护客户信息免遭外泄

  • 专人服务

    10分钟内响应,关键环节100%提醒

  • 售后无忧

    保证服务质量有专业人进行操作

创业资讯

抢夺罪立案标准最新
作者:佚名 时间:2017-02-27 14:35

抢夺罪是刑法中明确规定的罪名,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那么,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接下来咱们就来了解下。

根据刑法第267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

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必要要件。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7月20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解释第1条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这里还需要注意的是,抢夺公私财物。抢夺公私财物,必须要求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即数额较大是成立抢夺罪的法定条件。因此,如果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价值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不构成犯罪,应当视为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行为。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用。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抢夺罪立案标准最新,抢夺罪是什么意思”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