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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资讯

刑事诉讼法的直接运用规则
作者:佚名 时间:2020-04-22 20:46

法院查询财产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这里我们就来瞧瞧刑事诉讼法的直接运用规则是什么样的希望这里我们的总结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事检察部门于1030日召开学习、应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动员会议。动员会议对学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做了总体部署,与会人员对《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背景及修改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分管刑事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对如何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要意义,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保障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保障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二是全体刑检干警要把学习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确保学懂、弄通。三是在学懂弄通的基础上,还要在具体办案中得心应手。全体刑检干警要准确把握具体条款内容,进一步统一思想、端正执法理念、提高执法能力、保障案件质量,坚决杜绝所制作的法律文书适用法律错误情况的发生。四是要求刑检干警把集体学习 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充分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逐条进行认真学习,力争吃透精神、熟练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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