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质认证
服务商100%实名审核认证
-
价格透明
明码标价,透明实惠
-
信息安全
保护客户信息免遭外泄
-
专人服务
10分钟内响应,关键环节100%提醒
-
售后无忧
保证服务质量有专业人进行操作
创业资讯
《办法》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反家庭暴力多机构合作机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将反家庭暴力纳入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反家庭暴力的基本常识纳入到教学内容中。
《反家庭暴力法》中规定,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公安机关处理以后,如果不构成治安管理处罚,就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并可出具告诫书,其中就有实施家暴的事实陈述以及不得再实施家庭暴力的警告。告诫书可以成为法院审理涉家庭暴力案件的证据。
这里我们就来看看家庭暴力受害者如果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什么样的希望这里我们的总结对大家有所帮助。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应由家庭暴力受害人本人或监护人提出。但当受害人及其监护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申请时,受害人近亲属或其他组织(受害人所在单位、基层组织等)可向法院代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家庭成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这里的家庭成员很多人理解为家庭中遭受暴力的妻子,实际上家庭中的丈夫、子女、父母等都有权利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当事人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比如儿童、卧床的老人等,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家庭暴力受害者如果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什么样的”全部内容,更多内容敬请关注律咖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果本公司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 抢注网络热词,到底是悲是喜2016-11-08
- 从市场的角度去给公司起名2016-11-08
- 什么是离岸公司?又有哪些特点优点呢2016-08-30
- 公司章程不是小问题,来看看需要注意的事项2016-08-16
- 全民创业的时代,你准备好了,可是你对优惠政策了解吗?2016-09-01
- 当大部分人把创业当做了捷径2016-08-19
- 公司股权激励有哪些激励模式2017-03-01
- 给杂志社取名一定得这样取2016-11-08
- 旅游景点的名字如何起2016-11-08
- 五行之间相生相克的关系2016-11-08
- 起名需要格外注意的几个地方2016-11-08
- 事半功倍!巧妙的运用成语典故为企业取名2016-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