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被警察带走的后果是什么样的

作者:佚名 时间:2020-04-26 19:00

嫖娼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中的规定,嫖娼被抓的一般是给予10日-15日之间的行政拘留,同时还可以对行为人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若是嫖娼情节轻微的话,则在5日以下处拘留或者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一般的嫖娼行为在我国被认为是违反治管理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通常根据《治案管理法》和《卖淫嫖娼管理办法》处罚。

那么这里我们就来看看嫖娼被警察带走的后果是什么样的希望这里我们的总结度大家有所帮助。

嫖娼会坐牢吗?

嫖娼是否属于犯罪,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情况下,嫖娼属于违法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在以下的特殊情况下,嫖娼属于犯罪行为:

1、嫖宿不满十四岁幼女的,以强奸罪论处。

2、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五千元以下罚金。

(一)卖淫、嫖娼行为认定。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和公安部的有关批复文件,卖淫、嫖娼指的是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包括性交、口淫、手淫、鸡奸等行为。

1、既可以发生在同性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异性之间。包括三种类型:男女、男男、女女。

2、嫖客交付金钱、财物,卖淫者向其提供性服务。

3、“性服务”包括性交、口淫、手淫、鸡奸等行为。

(二)行政处罚依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嫖娼行为,最严重的处罚就是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0元,最轻微的处罚是单处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