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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怎么判的法律解读
作者:佚名 时间:2020-04-27 16:51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如果在决定离婚时,你们的孩子还在两周岁以下,那么这种情况通常是判给孩子母亲的。一般来说,两岁以下的孩子会更需要母亲一些,有些可能还处在哺乳期内,为了孩子的良好成长,判给母亲我们能想到。不过,如果孩子母亲有一些特殊情况,也是不能得到孩子抚养权的。首先,孩子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两周岁的孩子和母亲生活会缺乏照料,那么可能会判给父亲;其次,孩子母亲曾经有抚养条件却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对抚养者有遗弃虐待行为的,可以将孩子判给父亲;然后,一些其他原因,比如母亲被判刑,吸毒等行为不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下,孩子不宜和母亲一起生活的话,可以判给父亲:最后,如果双方都没有特殊条件,但父母双方和平达成了抚养协议,并且抚养方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能负责,那么,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也可以跟随父亲一起生活。

那么到底离婚孩子怎么判的法律解读是什么样的这里我们就来向大家做个介绍希望这里我们的总结对大家有所帮助。

夫妻离婚孩子的判决:

()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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