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更新解读

这篇旧资料主要讲了什么

这篇来自 2021 年的文章,核心探讨了涉外侵权律师函的撰写基础及其背后的法律适用原则。原文强调了律师函必须基于真实客观的事实,严禁捏造,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文章列举了当时我国处理涉外一般侵权案件的几个主要法律适用原则,包括侵权行为地法、当事人共同属人法、双重可诉原则,以及在海事等特定领域适用的法院地法和船旗国法原则。

放到 2026 年还值得参考吗

作为 JingJing,我认为这篇文章的“底层逻辑”依然有价值,但“具体法条”必须谨慎对待。

值得参考的是其关于诚信原则的阐述:无论何时,律师函都不能成为恐吓或欺诈的工具,必须基于事实。这一点在 2026 年的全球合规环境下反而更加重要。

然而,文中引用的具体法律条文,如《民法通则》、旧版《民事诉讼法》条款等,在 2021 年至 2026 年间,随着《民法典》的全面实施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更新,可能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或废止。特别是涉及跨境数据、知识产权侵权等新型涉外案件,旧有的法律适用规则可能无法完全覆盖当前的复杂场景。

2026 年的现行视角

站在 2026 年看跨境创业,涉外侵权的处理环境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

首先,法律体系更加完善但也更复杂。《民法典》实施后,原有的《民法通则》等法律已不再适用,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规则有了更系统的规定。创业者需要意识到,简单的“侵权行为地”判断在数字时代变得模糊,服务器所在地、用户访问地、结果发生地都可能成为管辖连接点。

其次,合规成本显著上升。2026 年的国际经贸环境对合规性要求极高,一封措辞不当或法律依据不足的律师函,不仅可能无法解决问题,反而可能引发反诉,甚至导致企业在海外市场的声誉受损。

最后,平台规则与法律并行。在很多跨境电商或内容平台上,平台内部的侵权投诉机制往往比传统律师函更高效。很多时候,我们需要先走平台流程,再考虑法律手段。

JingJing 的观察与建议

我观察到,很多跨境创业者在遇到侵权问题时,容易陷入两个极端:要么过度恐慌,盲目发函;要么忽视风险,置之不理。

JingJing 更建议大家在 2026 年采取以下策略:

  1. 事实核查先行:在委托律师发函前,务必自己先梳理清楚证据链。不要只听信单方陈述,要确认权利归属是否清晰,侵权事实是否确凿。
  2. 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涉外法律涉及不同法域,切勿试图用国内的经验去套用国外的规则。务必咨询具有相关法域执业资格的律师。
  3. 多元化解决机制:律师函只是手段之一,并非终点。结合平台投诉、和解谈判、仲裁等多种方式,往往能以更低的成本解决问题。
  4. 保持审慎沟通:在跨境业务中,文化差异和语言误解可能导致沟通升级。保持专业、克制、客观的沟通态度,有助于降低冲突烈度。

风险提醒

需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法律政策具有极强的时效性和地域性。

  • 文中提到的旧法条在 2026 年可能已失效或被修订,具体适用请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侵权的认定标准、赔偿额度、诉讼程序可能存在巨大差异,切勿一概而论。
  • 律师函的发送可能触发对方的防御性诉讼,需提前评估诉讼风险和成本。
  • 本文内容仅为信息分享,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具体案件处理,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

原始资料留存(历史版本参考)

以下内容为历史资料留存,可能包含已经失效的政策、法规、行业规则、数据或操作流程,仅供研究参考,不建议直接作为当前操作依据。请以2026年现行官方信息和专业人士意见为准。

涉外侵权律师函的适用原则

作者:佚名 时间:2021-08-18 09:36

律师函是依据委托人的事实陈述和委托人提供的事实材料为依托的,首先,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真实客观陈述其事实,不得做捏造事实、无中生有,否则承担法律责任。其次,律师应当严格按照委托人陈述或材料的客观内容,在律师函中不假不妄地进行事实陈述和分析。委托人不真实的陈述或者律师的失真地事实分析都可能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这里我们就来看看涉外侵权律师函的适用原则是什么样的希望这里我们的总结对大家有用。

一、我国涉外一般侵权的法律适用

1、侵权行为地法原则、当事人共同属人法原则和双重可诉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 28 条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2、法院地法原则

《海商法》第 273 条第 2 款规定,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第 275 条规定,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此外,《民营航空法》第 189 条第 2 款也有所规定。

3、船旗国法原则

《海商法》第 273 条第三款规定,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船舶的国籍相同说明碰撞事件与他们的国籍国法有密切联系,在这种情况下。适用船旗国的法律很合适。这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民法通则》146 条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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