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更新解读

这篇旧资料主要讲了什么

这份历史资料主要提供了三份不同版本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合同范本。内容涵盖了从工程概况、价款支付、材料供应、质量标准、验收流程到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的全方位条款。

其中,样本一较为简略,侧重于基础的工期和付款节点;样本二增加了施工图纸、甲乙双方详细权利义务及环保要求;样本三则最为详尽,引用了具体的地方法规(如石家庄市政府令)和国家标准(如 GB50325-2001 等),并对工程监理、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及保修期限做了具体规定。

放到 2026 年还值得参考吗

作为历史资料留存,这些范本在合同架构、风险分配逻辑和条款分类上依然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它们清晰地展示了装修合同中必须明确的几个核心维度:钱怎么付、活怎么干、材料谁买、出了问题谁负责。

但是,JingJing 必须提醒大家,资料中引用的具体法律法规、标准编号以及部分条款细节可能已经过时。例如,文中多次出现的《合同法》已被《民法典》取代;引用的 GB50325-2001 等环保标准也已有更新版本;部分地方法规可能已废止或修订。因此,直接套用原文中的法律条款编号和具体标准号存在合规风险。

2026 年的现行视角

站在 2026 年的视角来看,装修行业的合同环境发生了一些显著变化,创业者在参考旧资料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更新:

1. 法律依据的变更 原资料中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不再适用,现行法律依据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条款的表述需符合民法典关于合同编的最新规定,特别是在违约责任、解除合同的条件等方面。

2. 环保与健康标准的升级 随着公众对居住健康关注度的提升,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在 2026 年通常执行的是更新后的国家标准(如 GB 50325 的最新版本)。旧资料中的 2001 版标准在甲醛、苯等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上可能低于现行标准。此外,2026 年的合同更倾向于明确“环保不达标”的具体赔偿责任和治理方案,而不仅仅是返工。

3. 支付方式的多样化与资金安全 旧资料主要提及传统的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在 2026 年,装修资金监管账户、第三方托管支付在部分城市和平台已成为常态,以保障业主资金安全,防止装修公司“跑路”。付款节点的设定也更加精细化,往往与具体的验收节点强绑定,而非单纯的时间节点。

4. 数字化与证据留存 现代装修合同更强调过程留痕。2026 年的实践中,施工日志、验收照片、沟通记录往往要求通过数字化平台留存,作为后续纠纷处理的依据,而不仅仅依赖纸质单据。

JingJing 的观察与建议

作为跨境创业研究者,我观察到很多创业者在涉足实体装修或管理办公空间租赁装修时,容易忽视合同细节。基于这份旧资料,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不要直接复制粘贴法律条款号。 旧资料中列出的具体标准号(如 DBJ08、GB50325-2001 等)极大概率已更新。在起草新合同时,建议表述为“执行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最新质量标准及环保规范”,并咨询专业人士确认具体标准号。

第二,细化“增项”控制条款。 旧资料虽然提到了变更需协商,但在实际操作中,低价切入、后期增项是常见纠纷点。建议在合同中明确“增项幅度上限”(例如不超过总预算的 5%),超出部分由施工方承担,除非业主主动要求变更。

第三,重视“空气检测”环节。 2026 年的办公和居住环境对空气质量要求极高。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具备 CMA 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检测,并明确检测不合格时的整改责任和赔偿标准,而不仅仅是“治理”。

第四,明确“转包”禁令。 资料中虽提及不得转包,但现实中层层转包现象依然存在。建议在合同中明确项目经理及核心施工团队的名单,并约定未经同意更换人员的违约责任。

风险提醒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本文提供的原始资料仅为历史文本留存,不构成任何法律建议或合同模板推荐。

  • 政策时效性风险:文中引用的法律法规、地方条例及国家标准可能已废止或修订,实际执行请以 2026 年现行有效的法律文件为准。
  • 地域差异风险:装修管理规定通常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如资料中提到的石家庄地方法规),不同城市对施工时间、垃圾清运、承重结构改动等有不同规定,需结合当地政策判断。
  • 专业咨询建议:装修合同涉及金额较大且法律关系复杂,建议在签署前咨询专业律师或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切勿直接套用旧版合同条款,以免因条款无效或约定不明引发纠纷。
  • 非承诺声明:JingJing 及律咖网不对任何合同条款的执行结果、审批通过率或纠纷解决结果做出承诺或保证。

原始资料留存(历史版本参考)

以下内容为历史资料留存,可能包含已经失效的政策、法规、行业规则、数据或操作流程,仅供研究参考,不建议直接作为当前操作依据。请以2026年现行官方信息和专业人士意见为准。

简单装修合同样本 (一)

发包方 (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 (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装饰施工地点:

  2. 住房结构:房 型 房 厅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 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 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________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 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 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 10000 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 第二次 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 50% 合计_________元

(3) 第三次 施工过程中 工期进度过半 支付工程总造价 40% 合计_________元

(4) 第四次 竣工验收当天 支付工程总造价 10% 合计_________元

(5) 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 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 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 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 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 本工程执行 DBJ08 – 62 – 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 –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本工程由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 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 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 (签章):电话:

乙方 (签章):电 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简单装修合同样本 (二)

甲方 (发包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电话:

住址:通讯地址:

乙方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电话: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 (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1.2 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 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元,大写 (人民币):。其中: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税金:,其他费用:________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 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 (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 (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开工前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3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 (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4 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5 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2 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4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5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甲方联系,以确保工程

6 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 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8 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9 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第五条 材料的提供

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 (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 (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 (材料款的_________%)+材料运输费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4 除合同注明外,五金 (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

第六条 工期延误

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2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3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质量标准

(1) 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 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

(3) 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第八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 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 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 保修

(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 (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2)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竣工验收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2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3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1.1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1.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1.5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2‰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 附则

12.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2.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 (盖章) 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2.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2.5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2.6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字):_________ 乙方 (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 (商场合同认证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单装修合同样本 (三)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手机号: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石家庄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石市政府第 129 号令)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 (以下简称工程) 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 工程户型:

1.4 工程内容及做法 (见附表一):

1.5 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见附表四)。

(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见附表三、四)。

(3) 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见附表三)。

1.6 工程期限 日;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天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1.7 合同价款

(1)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 (人民币)

金额大写: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2) 编制报价单以《石家庄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 合同报价单应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定工艺配套编制为工程价款的根据。

二、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批,具有家装监理资格证书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三、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3.1 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市场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市场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3.2 双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的要求。

四、甲方工作

4.1 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 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 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 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禁止发生《石家庄市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第 11 条规定的行为:

(1)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3) 将没有防水设施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4) 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5) 在楼面结构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

(6) 损坏原有住宅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7)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8) 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4.7 凡涉及 4.6 条款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辖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凡涉及水、暖、燃气等管道设施拆改的应报相关部门批准。

4.8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 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理,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五、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5.2 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石家庄市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1) 未办理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 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一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 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 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 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 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

5.4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六、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七、材料供应

7.1 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 应有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及监理单位。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如甲方所供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若乙方未向甲方提出更换或异议,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认为材料不合格而甲方要坚持使用并施工,由此产生的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 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市场备案。实际材料如与报价单不符,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 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和经行政部门批准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部门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4) 如双方对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查,其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6) 乙方施工人员对现场成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 (双方须签署清单)。如发现损害和丢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八、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

8.3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8.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5 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九、质量标准

9.1 本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执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工程验收标准执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9.2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范围》(GB50325-2001) 的标准执行。

9.3 室内装修防火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的标准执行。

9.4 装修人委托施工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施工人应当返工,并由负责人承担相应损失。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十、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 材料验收;(2) 隐蔽工程验收;(3) 中期验收;(4) 竣工验收。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

10.3 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 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 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 后方可先行入住。

10.6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十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1.2 工程进度过半 (即中期验收),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地砖全部铺贴完成,纸面石膏板吊顶结束;门、窗及细木制品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 工程过半,甲方应配合乙方及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二日内向乙方缴纳中期款。否则,乙方有权撤离施工现场 (须通报市场),由此造成工期延误及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

11.4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的工程尾款。

十二、违约责任

12.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承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12.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 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逾期交付或因返工造成的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 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

(3) 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严重超标的,乙方应返工并承担相应损失。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市房管局、市装饰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 向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则

14.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 (盖章) 后生效。

14.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负责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 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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