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交通新规4轴车规定与处罚

作者:佚名 时间:2026-05-03 04:15

买车的确给你带来了很多便利,但同样带来了一些麻烦,比如总得去留意各种交通新规,不然一不小心就会踩到雷,不管是扣分还是罚款,可都不划算。那么关于四轴车的规定有哪些呢?赶紧来了解下。

新规规定:自9月21日起,严禁双排车辆运输车进入高速公路;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普及标准货运车型。货车方面,相比原标准,新标准在超限方面明显收紧,2轴货车车货总重不得超过 18吨;3轴货车不得超过25吨,3轴汽车列车不得超过27吨;4轴货车不得超过31吨,同时,还对车货长宽高进行了明确:总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米,车货总宽度不得超过2.55米,车货总长度不得超过18.1米 。

标准规定处罚如下: 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吨的,予以警告;超过1吨的,每超1吨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有前款所列多项违法行为的,相应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应当累计,但累计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严格实施“ 一超四罚 ”。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处罚后,有关信息将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同时,将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实施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