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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解读
作者:佚名 时间:2020-05-11 16:10

员工受到工伤伤害,单位需要承担很大一部分责任,除了要负担受伤员工恢复健康等费用,还应该按时给该员工发放工资。但是,因为各个岗位的工作内容不同,因此工资组成也有所不同。对于平时工资组成大部分靠业绩提成的,公司就有可能随便发工资,其实际数额往往比较小,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工资权益。
这里我们就来安康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解读是什么样的希望这里我们的总结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等到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相关条例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之后,还需要继续治疗的,那么他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另外,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其中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并未作明确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工龄工资等。由此可知,工伤期间绩效工资也是包括在“原工资”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