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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日货车新规定,处罚方法
作者:佚名 时间:2016-11-08 21:43

今年,交通运输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以及《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意见》中称,将通过深入持续的综合治理,基本杜绝货车非法改装现象,基本消除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超限超载等,农村公路超限超载也将得到有效遏制。

普及标准货运车型

根据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的新规定,自9月21日起,严禁双排车辆运输车进入高速公路;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普及标准货运车型。

在超载超限道路执法标准方面,统一车辆限载标准。取消车货总重超过55吨、平均轴载超过10吨和载货超过车辆出厂标记载质量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在营运车辆准入管理方面,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车辆,不得允许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加强货车营运资质清理,规范普通货物、大件货物和危险货物营运资质分类许可。禁止大件运输专用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

在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方面,将全面清理涉及道路运输企业和驾驶人的各类收费项目,坚决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此外,将加强汽车维修市场监管,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拼装改装和承修报废车等违法行为。

综合治理超载超限

在今年9月,交通运输部等多部门表示,2004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近期在局部地区,货车超限超载现象还较为突出,造成安全隐患,导致一些重大事故发生;特别是重型货车非法改装未能有效遏止,严重干扰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为此,多部门将综合治理高速公路超载超限、货车非法改装等,并将初步建立法规完备、权责清晰、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科学长效的治超工作体系。

《意见》指出,将组织开展货车生产改装、销售企业及产品集中清理。对货车生产和改装企业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机动车出厂销售的,以及未获强制性产品认证出厂、销售、货证不符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暂停或者撤销所许可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质检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对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依法严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查处非法改装

《意见》还称,将加强汽车维修市场监管。落实《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4)186号)要求,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拼装改装和承修报废车等违法行为。机动车维修企业从事货车非法改装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交通专家谭小平表示,货车非法改装一直是个顽疾,此次《意见》最大的亮点就是将车辆从生产、登记、销售、运输等多个环节建立统一监管体系,有助于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各个职业环节的配合,将会对营造良好运输环境起到很好的效果。

禁止双排装载

自2016年9月21日起,全面禁止“双排车”通行。“双排车”是指上下两层均双排装载或上层双排装载下层单排装载,且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运输车,车型如下图所示。

2016年9月21日-2018年6月30日,暂时允许本方案发布之日前注册登记的“单排车”过渡运行,车型如下图所示。    

9月1日,交通运输部公布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新规定,并将于9月21日起施行。和当前的规定相比,据石狮交通执法部门介绍,新规进一步缩紧了运输车辆总质量超限的上限标准,“原来6轴以上运输车辆,车货总重超55吨为超限,现在超49吨就超限。”


各车轴运输车 总质量超限上限均降低
平时,交通执法人员查处的超限车,包括总质量超限和几何超限(车货总高、总宽、总长)两类。此次新规,对不同车轴运输车的总质量超限,均束紧了上限标准。
“当前的标准是,二轴车的车货总重(即总质量)上限是20吨、三轴车30吨、四轴车40吨、五轴车50吨、六轴及以上车55吨。”据交通执法人员介绍,而新规规定,二轴车的车货总质量超18吨就超限;三轴货车不得超25吨、三轴汽车列车不得超27吨;四轴货车不得超31吨、四轴汽车列车不得超36吨;5轴汽车列车不得超43吨;6轴及以上汽车列车不得超49吨,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更是不得超46吨。
大件运输车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上路
此次新规专门就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即大件运输)车,给出了细化规定。
凡是运载这类不可解体的物品,需要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采取包括加固、改造等有效措施后,才能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否则即视为违法超限运输。
而公路管理机构在对车辆进行超限检测时,不得收取检测费用;对依法扣留或者停放接受调查处理的超限运输车辆,不得收取停车保管费用。

违法超限运输 超限定标准1吨罚500元

超限运输车主关心的另一个重点是,违法超限运输被查处后,在处罚上有何新规?
对此,新规明确,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纳入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驾驶人诚信考核,并实行违法超限运输“黑名单”管理制度。包括货运车辆、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都会被追责。
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驾驶人,以及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车辆吊销营运证,责令驾驶人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责令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现场方面,根据超限运输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的不同,处罚各有不同。几何超限方面,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2米、总宽度未超过3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0米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总高未超4.5米、总宽未超3.75米且总长未超28米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总高超过4.5米、总宽超3.75米或者总长超28米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车货总质量超限方面,超过各车轴运输车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吨的,予以警告;超过1吨的,每超1吨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如果有多项违法的,罚款数额应当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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