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回执

发表时间:2016-03-01 浏览次数:400

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回执

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你院____________号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收悉,我(单位)已开始执行捉押措施,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的邮件、电报一经发现,立即送交你院。

此复。

年 月 日

(公章)

第四联退回后附卷

扣押邮件、电报通知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在依法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电子邮件,通知邮电部门或网络服务机构协助执行时使用。

二、本文书共四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邮电部门或网络服务机构,第四联邮电部门或网络服务机构退回后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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