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发表时间:2015-11-16 浏览次数:429

出质人:

质权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 同意□不同意□修改文件材料的文字错误;

2. 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 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委托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出质人、质权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注:

1.出质人和质权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由其盖章,出质人和质权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3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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