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书

发表时间:2016-01-07 浏览次数:128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赵**,男,汉族,1970年1月2日出生,住所地为四川省大竹县路45号,身份证号码:51302919***。电话:1234567****。

申请人:游**,女,汉族,1971年2月3日出生,住所地为四川省大竹县路45号,身份证号码:51302919***。电话:1366839****。(与原告赵**是夫妻关系)

被申请人:王**,男,汉族,1961年2月3日出生,住所地为重庆市梁平县村1组。经常居住地为四川省大竹县路,身份证号码:51222419*****。电话:1588296****。

被申请人:谢**,女,汉族,1963年4月5日出生,住所地为重庆市梁平县村1组。经常居住地为四川省大竹县路,身份证号码:51222419*****。电话:1588296****。(与被告王**是夫妻关系)

请求目的:

依法查封被申请人王和谢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大竹县大道号房屋(面积1234.56平方米)。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为了确保判决生效后,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履行,为此,申请人向贵院特申请诉讼保全,对被申请人所有的位于大竹县大道号房屋(面积1234.56平方米)。进行查封、望给予准许。

特此申请

大竹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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