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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交通事故损害民事起诉状
发表时间:2015-12-21 浏览次数:286
民事起诉状
原告:周某某,男,汉族,身份证号码:********************。
住址:西安市新城区****。电话:135********。
被告:霍某某,男,汉族,身份证号码:********************。
住址:西安市雁塔区******。电话:138********。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分公司(简称太平洋保险公司);住所地:西安市路号**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该分公司总经理。电话:029-8525****。
民事案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请求事项:
1、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后续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修车费等共计******元。
2、鉴定费和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4年1月23日14:10许,原告骑摩托车自北向南途径长胜街十字时,被被告驾驶的陕A****奔驰轿车撞伤。《西公交碑认字(2014B)第0055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负事故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451医院,经诊断为左髌骨骨折。自2014年1月23日入院至同年3月10日出院,共住院46天、共产生医疗费*****元。
现查明陕A****奔驰轿车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某分公司投保交强险;保单号:********,交通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因双方未就侵权赔偿事宜协商一致,故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求依法公正裁决!
此 致!
碑林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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