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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腔镜胆囊切除术)医疗损害再次鉴定陈述书
发表时间:2016-07-07 浏览次数:419

患 者:刘**

医疗机构:苏州市吴江区第一人民医院

过程陈述:

患者刘**于2012年9月7日因“反复右上腹痛四年,加重一天”就诊于苏州市吴江区第一人民医院。苏州市吴江区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胆囊结石伴急性胆囊炎,于2012年9月10日行“腹腔镜胆囊切除术”。术后刘**出现黄疸且逐渐加重,但手术医生徐键在术后出外旅游,病区其他医生以需手术医生处理为由搪塞推委拖延。

手术医生旅游结束后回院,因刘**病情已危重,苏州市吴江区第一人民医院聘请上海东方肝胆医院医生张宝华于2012年9月20日行“肝总管切开探查+T管引流术”。术中见有一锁扣夹夹闭部分肝总管,术中取出锁扣夹,行“肝总管切开探查+T管引流术”。术后出现胆漏,双侧胸腔积液,于2012年9月25日采取腹腔置管引流术治疗,刘**于2012年11月28日出院。

刘**于2013年11月起诉至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委托苏州市医学会进行医疗损害相关鉴定,刘**因对苏州市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书》(苏州医损鉴[2014]007号)鉴定结论不服,特提出再次鉴定。

一、苏州市吴江区第一人民医院应对刘**的损害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苏州市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书》(苏州医损鉴[2014]007号)认为:“由于患者手术时胆囊急性炎症发作,局部解剖不清,也是造成手术难度的客观因素之一。因此,医方过错造成患者损害后果的原因力大小为主要因素。”患者认为:

1、患者不应急性期手术

全国高等学校教材《外科学》第七版(人民卫生出版社)第550页“急性结石性胆囊炎最终需采用手术治疗,应争取择期进行手术”。患者2012年9月7日入院时“急性结石性胆囊炎”诊断明确,当时症状只有阵发性腹痛,无发热、呕吐、黄疸,内科治疗疗效有待观察,不应实施急性期手术。

2、腹腔镜手术发现局部解剖不清应转为开腹手术

中华医学会《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普通外科分册》(人民军医出版社)第232、233页“结石性胆囊炎急性发作期是腹腔镜手术的相对禁忌症,在施行腹腔镜胆囊切除的过程中,发现解剖结构难以分辨的,应转为开腹手术”。

苏州市吴江区第一人民医院徐键医生多处违反诊疗规范,强行手术,对腹腔镜手术后果抱侥幸心理。认为患者应该承担损害后果部分责任不管在医学诊疗规范上还是在逻辑上都讲不通,医方应对患者的损害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二、苏州市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书》(苏州医损鉴[2014]007号)认为:“术后出现黄疸,医方处置得当,未违反诊疗常规”不符合事实

刘**2012 年9月10日行“腹腔镜胆囊切除术”后出现黄疸[2012年9月13日化验单显示:总胆红素为正常值的4倍,直接胆红素为正常值的8.1倍],且黄疸日甚一日[至2012年9月18日总胆红素为正常值的6.5倍,直接胆红素为正常值的12.9倍,谷丙转氨酶为正常值的5.5倍,谷草转氨酶为正常值的2.6 倍,白蛋白为31.9G/L(参考范围35.0-55.0G/L)]。因极度痛苦不适,手术医生徐键在9月13日至9月17日外出旅游,刘**及其家属数次找病区主任和病区其他医生,均被以“多喝点水就好了”、“需要手术医生处理”等为由搪塞推委拖延。医方对患者刘**术后严重黄疸的疏忽,体现在病情观察、实验室医学影像学检查、黄疸治疗方方面面。

1、从病情观察、实验室医学影像学等检查来看,患者在2012年9月13日肝胆生化检查显示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成倍增高后,一直到2012年9月17日才有腹部彩超、腹水彩超检查。期间再无其他如生化检查、尿检查、大便观察、皮肤观察、CT、胰胆管造影等针对黄疸成因的任何检查或观察。而同时患者的黄疸日甚一日地加重着。

2、从用药治疗来看,从2012年9月13日到2012年9月17日,患者使用的药物为:复方氨基酸18AA、硫酸镁、氯化钾、脂肪乳、山莨菪碱,未见有医方针对患者黄疸的任何治疗措施。

3、患者认为:术后出现黄疸应尽快明确诊断,尤其是象患者这样的严重黄疸。因为时间越长,肝功能损害越重,再次手术难度越大,患者甚至可能因肝功能衰竭而死亡。从黄疸病情观察、实验室检查、医学影像学检查、临床用药治疗上处处可以看出医方对一个腹腔镜胆囊切除术后严重黄疸患者的疏忽。苏州市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书》(苏州医损鉴[2014]007号)认为:“术后出现黄疸,医方处置得当,未违反诊疗常规”不符合事实。

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1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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