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起诉状
发表时间:201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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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
原告:丁xx,男,197x年x月27日出生,汉族,现住青岛市黄岛区大村镇xxxx。
被告:丁xxx,女,xx岁,汉族,住青岛市黄岛区大村镇xxxx。联系电话:xx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21000元。
2、被告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13年1月19日,被告丈夫xxxx因家中急用,从原告xxxx处借款21000元,约定期限从2013年1月19日起,至2013年4月19日止,写下借条一张并约定了利息(见附件)。被告丈夫将该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013年4月份被告丈夫xxxxx病故。到还款日期,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以种种理由和借口不肯偿还债务,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对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请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 致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二〇一四年xx月 日
附:借条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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