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担保书
发表时间:201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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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书
担保人:李雨菲,女,1980年8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20323XXXXX012X,住址:徐州市云龙德政路XXXXXX,电话:13305219008。
被担保人:王五,女,1965年8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20XXXXXX20012X,住址:徐州市泉山区凤鸣路XXXXXXX,电话:13305219008。
担保人就王五诉马XX、王XX间借贷纠纷一案,对被担保人所提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担保内容如下:
担保人自愿以本人所有的 为被担保人所提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如担保人诉讼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意赔偿被保全人因诉讼财产保全遭受的损失,并承担有关的费用。
此致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担保人:
二零一五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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