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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准许延长举证期限申请通知书
发表时间:2015-11-22 浏览次数:501

不予准许延长举证期限申请通知书

×××人民法院

通知书

(不予准许延长举证期限申请)

(××××)×××字第××号

×××:

你方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纠纷一案,×××(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于××××年××月××日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理由),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为由,向本院申请延期举证。

经审查,×××(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理由不成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院不予准许。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①本通知书适用于《证据规定》第三十六条的情形。

②本通知书送达申请人。本通知书的内容,人民法院可以口头方式告知申请人,并记入笔录,由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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