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涉嫌诈骗罪一案(一审)辩护词

发表时间:2016-05-21 浏览次数:272

XXX涉嫌诈骗罪一案(一审)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我们受XX的亲属委托,担任XX涉嫌诈骗罪一案(一审)的辩护人,从接受委托后,辩护人多次会见XX本人,并通过阅卷,参加了今天的庭审。辩护人认为,对XXX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这一罪名没有任何异议,但其对本案中的非法获取的数额有异议,现针对其本案提出如下的从轻或减轻的辩护意见,请合议庭在评议时参考:

第一部份,关于本案的定罪部份。

一、公诉机关指控XXX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禁罪这一罪名没有异议,在此不再赘述。

二、本案的作案基本过程可以看到其XX等人在从事诈骗的过程中,有较固定的售书模式。

四、XX对其XXX的2万元书款不应当承担责任,XXX不构成共同犯罪。

第二部份,关于XXX在本案的量刑辩护意见。

根据其XXX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归案后的认罪和悔罪态度,辩护人发达如下量刑建议:

综合上述的量刑规定,辩护人建议对其XX在3年有期徒刑以内量刑,希望XXX通过此次事件,能够真正悔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

辩护人:重庆泰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远国

二0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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