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准许/不予准许对法院勘验结论重新勘验申请)
发表时间:2016-08-14 浏览次数:287
《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样式之二十四
×××人民法院
通知书
(准许/不予准许对法院勘验结论重新勘验申请)
(××××)×××字第××号
×××:
你方因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纠纷一案,对×××(勘验法院的名称)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勘验结论有异议,认为……(当事人申请重新勘验的理由),并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重新勘验。
经审查,你方的申请符合(或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本院(予以或不予)准许。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1、本通知书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2、准许重新勘验通知书送达各方当事人。通知书的内容,审判人员可以当庭以口头方式告知当事人,并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签字。
3、不准许重新勘验通知书送达申请人。通知书的内容,审判人员可以当庭以口头方式告知申请人,并记入笔录,由双方申请人或者代理人签字。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