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准许/不予准许对被告提供的鉴定结论重新鉴定申请)
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准许/不予准许对被告提供的鉴定结论重新鉴定申请 发表时间:2015-11-08 浏览次数:439 《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样式之二十二 ×××人民法院 通知书 准许/不予准许对被告提供的鉴定结论重新鉴定申请 ×××××××字第××号 ×××: ×××申请重新鉴定的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因与××
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准许/不予准许对被告提供的鉴定结论重新鉴定申请)
发表时间:2015-11-08 浏览次数:439
《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样式之二十二
×××人民法院
通知书
(准许/不予准许对被告提供的鉴定结论重新鉴定申请) (××××)×××字第××号
×××:
×××(申请重新鉴定的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因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纠纷一案,对×××(被告名称)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鉴定结论有异议,认为……(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理由),并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重新鉴定。
经审查,×××(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的申请符合(或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本院(予以或不予)准许。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1、本通知书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2、准许重新鉴定通知书送达各方当事人。通知书的内容,审判人员可以当庭以口头方式告知当事人,并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签字。
3、不准许重新鉴定通知书送达申请人。通知书的内容,审判人员可以当庭以口头方式告知申请人,并记入笔录,由双方申请人或者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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