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违法占地行为申请书

发表时间:2016-08-10 浏览次数:369

申请人:王某某,男,汉族,1980年8月15日出生,身份证号:**************,住邯郸市邯山区北张庄镇王家湾村号。

被申请人:邯郸市邯山区北张庄镇王家湾村村民委员会

负责人: 该村委会主任

申请事项

依法查处被申请人违法圈占土地、闲置土地的违法行为;

责令被申请人将申请人承包的0.772亩耕地交由申请人恢耕种。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系邯郸市邯山区北张庄镇王家湾村村民,2009年8月26日,被申请人通过与申请人签订《协议书》的形式,将申请人的0.772亩家庭承包地收归集体所有,拟采用周转用地的方式建设新型村民住宅。包括申请人在内的一百余亩耕地已于2009年十月份被砖墙围起,至今未动工建设,已闲置三年有余。

被申请人以所谓“建设新型村民住宅楼”名义,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收回承包地拟建住宅楼并闲置土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地四十三条、四十四条、三十七条之规定,属于严重的违法占地行为。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单位提出申请,请依法查处。

此致

邯郸市国土资源局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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