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包括哪些?

发表时间:2012-07-15 浏览次数:371

根据我国《海商法》规定,下列各项可以作为保险标的:1、船舶;2、货物;3、船舶营运收入,包括运费、租金、旅客票款;4、货物预期利润;5、船员工资和其他报酬;6、对第三人责任;7、由于发生保险事故可能受到损失的其他财产和产生的责任、费用。对以上各种损失、费用、责任都可向保险公司进行投保。

延伸阅读

保险条款未作明确说明 免责条款无效

保险合同疑难问题集锦

什么是五险一金,办理五险一金的好处以及失业保险的网络查询